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8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非
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尤明杨
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回购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期激励机制,为股东创
造长远持续的价值,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本次回购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本次回购的期限
月内。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的,则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
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
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及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股) 本的比例(%)
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
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
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
(八)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和数量等;
关的其他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
司管理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