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恒电实业有限公
司出售持有的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董事会认为: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形;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而设立股权质押以外,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