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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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900953)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目       录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
会议文件一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次大会注意事项: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安排大会有关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请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并填写《发言登记表》。发言人数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取持
股数多的前十名股东,发言先后顺序按持股数多少排列。
  五、发言股东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
言时请先报告持股数。股东请用普通话进行发言。每一股东发言
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有股东,均有权在投票时间内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按照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香
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网络投票。
  八、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公司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共
同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
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投票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根
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
情况,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合并统计。
  九、本次大会召开过程及表决结果,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上海分所派出律师见证。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会议文件二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30
  召开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公司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审议《关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四)公司董事及管理层成员解答股东问题
(五)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六)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大会结束
会议文件三
     关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及融资的资金需求,恒天凯
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中国恒天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
               )借入资金,委托贷款授信
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4 亿元,委托贷款年利率 4.61%,委托贷款期
限一年。公司以持有的合法且有效的房地产和股权等资产提供担
保,签署相关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手续。
  公司已公告向恒天集团申请借款额度 30000 万元,
                           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向恒天集团实际借款 23900 万元,向恒天集团实
际使用借款全部纳入本次委托贷款授信额度内。
  因资金借出方恒天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金永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 99 号
  注册资本:833,695.25 万元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110000100008886U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
子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纺织品、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
                            、
木材、服装、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办国
内展览和展销会;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汽车(货车)
制造及技术研究;农副产品、燃料油、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特
许经营除外)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
  财务状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51.9 亿元,
净资产 159.99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7.94 亿元,净
利润-44.29 亿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祖晴
  注册资本:175,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89 年 1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
  金融许可机构编码:L0010H211000001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
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
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
险代理业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机财务的股东为国机集团及其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国机财务前身系于 1989 年
设立的海南机设信托投资公司,1996 年 2 月更名为中工信托投
资公司,2003 年 8 月 19 日,根据中办发[1999]1 号文件精神,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3]23 号文件批准,正
式移交国机集团并改组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机财务是中
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其主要
职能是为国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内部结算等金融服务。
业执照。
  财务状况:2022 年,国机财务利润总额为 39,581.09 万元,
净利润 30,981.39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二)关联关系
  恒天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31.60%
的股权。
  国机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恒天集团 100%的股权,国机财
务公司为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
规定,国机财务与公司同受国机集团实际控制,为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恒天集团借款,委
托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4 亿元,贷款利率 4.61%、贷款期限 1
年。公司按实际需求签订借款合同,所借资金作为流动资金在公
司范围内统筹使用。公司以持有的合法且有效的房地产和股权等
资产提供担保,签署相关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涉及金额
和期限与借款合同相对应。
  四、该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委托贷款利
率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了控股股东的资金成本、结合
公司融资难度、融资效率,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
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融资需
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和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情形。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拟授权董事长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本。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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