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材料、
听取董事会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现就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凤山先生、殷
平女士、陈亚峰先生、单永祥先生、吴汉存先生的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
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春先生、周献慧
女士、乔法杰先生的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
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因此,我们同
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献慧 王玉春 乔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