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聘任
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
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
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王兴富先生、彭锋先生、李晨先生、康乃元先生、王翠
萍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
资格符合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王晓明、王德建、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