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3-10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9.02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伯特转债”已完成提前赎回,截
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899,173,000 元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
累计转股股份数为 25,266,529 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要对其获授的 416,000 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需要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 41,178.1587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43,663.2116 万
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 41,178.1587 万股变更为 43,663.2116 万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1,178.1587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3,663.2116 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178.1587 万股,全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663.2116 万股,全部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式。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进行。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设1名,由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设1名,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报告; 报告;
(六)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可以直接行使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管理
权;
(七)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 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在
《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