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通线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借
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
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 号)
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人民币 56,132,692,39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327,667,307.61 元。上
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554 号)。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
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
项目总投资
序号 项目 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万元)
(万元)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
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华通线缆
釜山电缆
合计 40,337.50 32,766.73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 Panama Cables 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
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实
施地点巴拿马共和国巴拿马省,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通特缆以及全资孙公司
信达科创、釜山电缆及 Panama Cables 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增加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
项目总投资
序号 项目 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万元)
(万元)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
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华通线缆 中国唐山
信达科创
华通特缆
Panama
Cables
合计 40,337.50 32,766.73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 2023 年 11 月 17 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借款
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
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实施主体已增加公司境外全
资孙公司 Panama Cables 为实施主体,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
集资金投资实施,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
公司拟使用 1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存款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特
缆和全资孙公司信达科创、釜山电缆及 Panama Cables 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批划款到位,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
其他安排。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
向子、孙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分别存放于子、孙公司拟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
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全权办理上述借款
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华通特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10月1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贰仟玖佰柒拾柒万柒仟陆佰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
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
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00.00%
电线、电缆及橡胶材料、辅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
供对其保养、检查与修理等相关售后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经
营)(需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主营业务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项目 2022年末/2022年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
总 资 产(万元) 70,888.46 78,413.14
要财务数据
净 资 产(万元) 38,913.66 35,934.49
净 利 润(万元) 2,637.77 9,096.89
(2)信达科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4月21 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
唐山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产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张文东
股东构成 公司持股 100.00%
钢管、石油专用输油管、电缆、管缆、测井电线、封装管生产及
销售;批发零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橡塑制品、钢带、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
材料、金属材料、管道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
主营业务 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石油钻采工艺和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石油钻采设备和工
具研发、生产及销售(需要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2年末/2022年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
总 资 产(万元) 56,445.38 49,046.79
要财务数据
净 资 产(万元) 26,439.09 18,779.43
净 利 润(万元) 7,613.65 7,319.06
(3)釜山电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 陆佰万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 21, Gwahaksandan-ro 333beon-gil, Gangseo-gu, Busan, Republic of
产经营地 Korea, zip code 46742
法定代表人 窦玉龙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00%
主营业务 线缆产品制造
项目 2022年末/2022年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
总 资 产(万元) 51,446.40 40,586.39
要财务数据
净 资 产(万元) 8,114.85 5,517.61
净 利 润(万元) 2,632.57 2,240.30
(4)Panama Cables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Panama Cables & Engineering Co. Inc.
成立日期 2023年2月28日
注册资本 10,000美元
注 册 地 址 及 主 要 生 巴拿马帕克拉镇的巴拿公园自贸区(PANAPARK FREE ZONE,
产经营地 PACORA, PANAMA CITY)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100.00%
主营业务 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
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借款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
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孙公
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极小,处于
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后续信达科创、华通特缆、釜山电缆及 Panama Cables 将分别与公司、保荐
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汇入的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借款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通特缆、全资孙公司、釜山
电缆及 Panama Cables 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通特缆以及全资孙公司
信达科创、釜山电缆及 Panama Cables 提供 10,000 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电缆、连
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是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该事
项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通线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借
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十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刚 马证洪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