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
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刘天佐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上市公司
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天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薛有冰、郭益浩、李洪仪、施伟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河化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