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在公司综合
楼二期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
会办公室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人。监事姚弄潮先生、财务
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伟兵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窦宝成先生、
独立董事马东方先生、监事会主席陈志兵先生、监事尹力光先生、副
总裁熊金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健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
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因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该次股东大会 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后立即就任;但换届选举时,上一届董 结束后立即就任。
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尚未届满的,新一届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自现任董事会、监事
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起就任。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第一百三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八名 第一百三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六名
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 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
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 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
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尹健先生、卢春明先生、邓志刚先生、陈默先
生 4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请见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将作为一个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采用
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杨洁女士、杨德先先
生、姜东升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
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德先先生及姜东升先生尚未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作为一个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
投票制选举,但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股东大会方可审议。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依据《公司章程》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修订《董事会议事
规则》相关条款。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中国证
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健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2001 年至 2018 年 1 月任公司区域销售总监,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至
健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2015 年 4 月至 2023 年
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6 月起任来凤金源石化商
贸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尹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3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
尹健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尹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卢春明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经济师。曾被中共武汉市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授
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08 年 9 月起兼
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起任公
司董事、总裁,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卢春明先生最近五
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武汉
中元惠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安徽大
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2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软件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5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
限公司董事、2023 年 7 月起任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卢春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
卢春明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卢春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
情形。
邓志刚先生, 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
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 年公司成立起任公司董事,2001 年公司成
立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2001 年公司成立至 2008 年 4 月任
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总裁。邓志刚先生
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2016 年 2 月起任中元汇(武
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7 月起任中创前海资本有
限公司监事。
邓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57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8%。
邓志刚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邓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
情形。
陈默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
工程师。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总裁工作部主任,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兼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2020 年 12 月
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 2023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陈默先生最
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2016 年 9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
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起任安徽大千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董事、 2022 年 7 月起任中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陈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附件二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洁女士,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
理博士,教授。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
信贷评估部职员,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
学院讲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财务管理系
主任,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副教
授,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任,2020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专业评
审委员会委员,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
项目等科研项目 3 项,出版著作 2 部(独撰 1 部),在国内外期刊公
开发表论文多篇。杨洁女士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杨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杨德先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
级高工,IEEE 会员。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华中理工大学电
力系统动态模拟实验室主任,2000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华中科
技大学电力系系副主任,2012 年 3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华中科技大
学电气学院院长助理,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教学和动模技术研究,主要参编了
T/CSEE 0027 配电网动模试验标准,发表论文 50 余篇,曾获国家级
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科学进步二等
奖、德国菲尼克斯奖教金。开发的电力系统综合实验教学系统在全
国 160 多所高校得到应用,并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自制教学设备最
高成果奖。主编了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电力系统综合实验原
理与指导》以及《电力系统动态模拟技术》、《现代电力系统综合实
验》、《智能配电网》等书籍。主持完成了三十多个科研项目,获多
项动模技术的国家发明专利,主持完成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高
新技术基地建设、海军装备试验基地建设、国家能源局的智能电网
实验室、国网电科院实验验证中心动模建设等重大项目,并为全国
四十多所动模实验室提供了技术支持。
杨德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姜东升先生,1983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
行,先后任东绒支行副行长、杭锦旗支行行长、鄂尔多斯分行内控合
规部经理、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助理。2018 年 8 月
至今任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 年 8 月至今任鄂
尔多斯仲裁委仲裁员。
姜东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