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3-091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4次
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公司上杭总部、厦门分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先
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确保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
施和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
期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
宜,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82,100股(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该等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