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3-073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 年 11 月 17 日
?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900 万股
?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94 元/股
?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46 人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的议案。对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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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敬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里程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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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向 342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1,759.5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9 月 29 日,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人员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林杨林(董事长) 600.00 4.09% 0.18%
张延苓(副董事长) 500.00 3.41% 0.15%
周子晴(董事) 340.00 2.32% 0.10%
朱钿(副总裁) 100.00 0.68% 0.03%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42 人)
合计(46 人) 2,900.00 19.78% 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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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
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
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预留授予的 自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预留授予的 自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预留授予的 自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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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
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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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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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
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售期
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本次预留部分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上述
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A 100%
B 80%
C 50%
D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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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的人数为 46 名,预留授予登记的股份数量为
人全部完成了资金缴纳。本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登
记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本次授予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股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
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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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
经营效率,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
六、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亚会
验字(2023)第 01520003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已
收到上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金额伍仟陆佰贰拾陆万元整(小写:
转入资本公积 27,260,000.00 元。
同时,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381,758,753.00 元,股本为人民
币 3,381,758,753.00 元,已经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出具亚会验字(2023)第 015200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10,758,753.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3,410,758,753.00 元。
七、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
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660,533.00 4.10% 29,000,000.00 167,660,533.00 4.92%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3,098,220.00 95.90% - 3,243,098,220.00 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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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
股份总数 3,381,758,753.00 100% 29,000,000.00 3,410,758,753.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3,410,758,753 股摊薄计
算,2022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 0.0456 元/股。
十、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3,381,758,753
股增至 3,410,758,753 股,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825,927,323 股保持不变,占本
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24.42%,占本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的 24.22%,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