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
)拟通过公开挂
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银行”)股份
付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自贡银行股份。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经审慎判断,公司认为: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和尚需履
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已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
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之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司主营业务关联度低的资产,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
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