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3-08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
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金世春、姜振华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主体资格。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监事姜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
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宣
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姜振华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