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绿电湾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电湾”)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暨增资扩股方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绿电湾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良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绿电湾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的开展工作,
加速公司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探索与发展,最终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等相关方
面利益最大化,现拟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以增资扩股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本次绿电湾拟增资不超过 666.67 万元(含本数),即增资后绿电湾注册资
本的 25.00%,员工持股平台在上述范围内认购绿电湾的新增注册资本。员工持
股平台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搭建,激励对象通过受让合伙企业的合伙份
额成为有限合伙人。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间接持有绿电湾的股权,
并根据公司安排实际缴纳出资。公司放弃对绿电湾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
出资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审议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实施股权激励主体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BP589M6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 129 弄 7 号 J
法定代表人:宋春鸣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2-05-20 至 2052-05-1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
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机器
人安装、维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股权激励前 实施股权激励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100.00% 2000.0000 75.00%
上海绿创湾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海绿安湾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三、设立股权激励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CX32852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 129 弄 7 号 J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睿兰歆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3-09-20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睿兰歆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
伙人持有 99.90%份额,激励对象之一的宋春鸣持股 0.10%。后续普通合伙人将以
份额转让的方式将所持股份转让给激励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CY59WL7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 129 弄 7 号 J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睿兰歆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3-09-20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睿兰歆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
伙人持有 99.90%份额,激励对象之一的刘胜文持股 0.10%。后续普通合伙人将以
份额转让的方式将所持股份转让给激励对象。
四、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参与本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均须是与绿电湾(包括绿电湾的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或其他服务关系的人员。后
续将根据绿电湾经营发展需要,经绿电湾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补充纳入其他拟激
励对象。
(二)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
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本次绿电湾新增注册资本,每份期权、每份限制性股
权分别对应 1 元新增注册资本,激励对象通过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方式间接
持有绿电湾股权。本次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绿电湾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总额,其中
首次授予数量占绿电湾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1.50%,并预留不超过增资后注册资
本的 13.50%用于持续激励员工。
(三)激励计划的权益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本计划经绿电湾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全部权益授予、
减持、注销、回购注销或失效之日止。
本计划授予激励股权的授予日原则上为绿电湾安排持股平台与激励对象签
订协议之日,具体以协议签署为准。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权的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至绿电湾上
市之日止,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期权行权后的锁定期为自行权日至绿电湾
上市之日止。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权或期权行权后对应的合伙企
业财产份额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除非发生激励对象退出
公司的情形。
(四)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
绿电湾已委托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
基准日,对绿电湾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经审计评估,2023 年 9 月 30 日,
绿电湾审计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15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29.98 万
元。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权的授予价格为 1 元/股,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综合考虑绿电湾目前发展阶段、财务状况、
资本规划预期和员工出资能力等因素确定。
(五)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出资的资金来源于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或绿电湾董事会批准
的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六)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绿电湾董事会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事项。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绿电湾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绿电湾管
理层及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核心人员长期、积极、稳定的投入工作,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绿电湾和公司可持续
发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
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对绿电湾的控制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风险
本股权激励计划存在被激励对象未及时缴纳出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激励
计划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换电行业景气度不高或其他外部环境
原因导致绿电湾业务开展不顺利,本股权激励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六、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绿电湾员工的积极性、
创造性,促进绿电湾业绩持续增长,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绿电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实
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为,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健
全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绿电湾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绿电湾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