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6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47,024,7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319%。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86,786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996%。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1,286,7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996%。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为 147,024,714 股,同意 146,936,214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8%;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98,2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224%;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何晶晶律师、毛圣霞律师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