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达股份 股票代码:00078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Co., Ltd.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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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
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重大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34,981.12 万元、332,019.53 万元、291,367.29 万
元和 202,917.4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810.62 万元、5,626.37
万元、-5,520.75 万元和-8,011.77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2.24%,
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9.71%,2023 年 1-9 月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价格波动,生产线停产检修,整体需求不佳,加工成本上升等原因导致,业绩变动趋势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体分析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公司预计未来不利影响有望消
除或减轻,形成短期不可逆下滑的可能性较低。
如果公司未来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行业波动、新客户开拓不力、市场占
有率无法继续提升、下游客户经营不力、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等不利情形,公司
仍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质押及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持有公司 145,198,182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7.49%。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且股权质押
对应债权人与股权冻结对应债权人不相同,进而或将存在执行竞合。鉴于昌盛日电所
持发行人股份上附有的质权设立在先,若昌盛日电债权人申请对该等股份进行司法处
置的,与股份质押相关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其债务的清偿顺位优先于与司法冻
结相关的其他债权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昌盛日电股票质押所担保的对应债务、股票冻结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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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债务均已到期且尚未得到清偿,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
其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0.35 万元,无法覆盖上述已到期债务的全部金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昌盛日电股票质押对应债权人均已履行必要的司法
程序,有权申请司法处置昌盛日电所持全部被质押的公司股份,即控股股东质押股份
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5、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及冻
结情况”。
若极端情况下,质权人要求立即行权、质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而股权冻结对应的债
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化,进而可能导致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陈建龙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控制的恒申合纤、恒新
纤维、恒聚新材、恒诚新材、恒申工塑、力源锦纶、力恒锦纶和恒申寰宇等 8 家企业从
事锦纶 6 切片和纺丝的生产、销售,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切片、纺丝)存在同业竞争
的情形。
针对该等同业竞争事项,陈建龙已承诺自力恒投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将涉及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上述承诺目前尚在履行有效期内,
承诺履行完毕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关资产纳入上市公司并表体系的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龙未能有效执行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或者在承诺
履行过程中陈建龙所控制的相关资产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从而无法注入上市公司,则会
导致公司与陈建龙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风险无法有效解决,从而可能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和锦纶 6 切片,而锦纶 6 切片价格亦与己内
酰胺价格相关度高。己内酰胺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而原油价格波动涉及全球政治、
经济、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较大。受到原油价格影响,己内酰胺市场价格 2020 年上半
年呈持续下降趋势,在 2020 年 6 月份达到报告期内最低点;自 2020 年下半年起,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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酰胺价格开始随石油价格波动上涨,并于 2021 年 10 月达到报告期内高位;2021 年末
至 2023 年 9 月己内酰胺价格呈震荡向下的走势,公司切片、纺丝产品售价随之同步下
跌,公司原料与产品售价价差因传导速率不同而收窄,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自 2021 年
末起持续下滑。如果未来己内酰胺价格仍出现持续大幅下跌的情况,将增加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0.86%、85.00%、84.75%
和 83.09%,占比较大,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影响较大。当公司原材料
成本分别上涨 2.07%、2.21%、-2.35%和-4.88%时,此时净利润为零,达到盈亏平衡点。
公司在盈亏平衡点的毛利率较原材料价格未波动前的毛利率变动比率分别为-1.82%、
-1.97%、1.65%和 2.43%,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大。若公司未能有效
控制产品成本,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机器设备整体成新率为 15.44%,成新率较低。若
机器设备未按期维护或保养不善,可能存在设备报废、损坏从而影响生产效率或发生大
额维修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8.98%、52.89%、54.91%和 61.41%,资产
负债率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与所处锦纶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特点相
关。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可
能加大公司财务风险,对公司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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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股本的 30%,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力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970,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力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60,411,886 股,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 34,30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公司 160,411,886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 23.36%,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 24.59%,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
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
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公司发行完成后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
股票上市条件。
始协议价格为 3.78 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 3.7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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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限售期满后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
本数量将有所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
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审核周期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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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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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2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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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的含义:
一、普通术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对象发行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本募集说明书 指
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美达股份、公司、发行
指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人、股份公司
力恒投资、认购方 指 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恒申集团 指 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汇融投资 指 福建汇融投资有限公司
昌盛日电 指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昌盛东方 指 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昌盛科技 指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岫岩昌盛 指 岫岩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昌盛 指 重庆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金租 指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建设银行即墨支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城昱晖 指 青岛青城昱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城投国贸 指 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陕西口行 指 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山东丝路 指 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即墨新动能 指 青岛即墨城投新动能产业发展扶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天健集团 指 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昌投资 指 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君合投资 指 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
美达福邦特 指 新会美达福邦特锦纶切片有限公司
鹤山美华 指 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
新会新锦 指 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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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通投资 指 导通投资有限公司
美达尼龙 指 美达尼龙有限公司
利冠投资 指 利冠投资有限公司
蓝色星空 指 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美达新能源 指 青岛美达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德华尼龙 指 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四川美华 指 四川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美达高分子 指 江门市美达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充美华 指 南充美华尼龙有限公司
常德美华 指 常德美华尼龙有限公司
美达投资 指 青岛美达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美华投资 指 香港美华投资有限公司
美新投资 指 深圳市美新投资有限公司
美达新材 指 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恒申合纤 指 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恒新纤维 指 福建省恒新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恒聚新材 指 福建省恒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恒诚新材 指 福建省恒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恒申工塑 指 福建恒申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力源锦纶 指 福州市力源锦纶实业有限公司
申远新材 指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孚逸特(上海) 指 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福邦特 指 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力恒锦纶 指 福建省力恒锦纶实业有限公司
恒申寰宇 指 福建恒申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3 年 3 月 2 日)
董事会决议日 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日(即 2023 年 3 月 1 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指
预案》 案(二次修订稿)》
《认购协议》《附条件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
指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李坚之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
《合作协议》 指
公司之合作协议》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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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指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中审亚太
发行人律师 指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最近一年一期 指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
二、专业术语
学名聚酰胺,又被称为尼龙、耐纶,英文名称 Polyamide,简称 PA,
锦纶 指
指分子主链含有重复的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
锦 纶 的 主 要 品 种 之 一 , 又 称 聚 酰 胺 6 、 PA6 , 分 子 式 为
锦纶 6 指
-[NH(CH2)5CO]-n,由己内酰胺聚合制得
通过聚合工艺生产所得的锦纶 6 产品,一般呈圆柱状颗粒,下游行
锦纶 6 切片 指
业可用切片进一步生产各类锦纶 6 制品
又称为锦纶纤维,锦纶纤维是指其分子主链由酰胺(-NHCO-)连接
锦纶丝 指 的一类合成纤维,由锦纶切片纺丝而成。锦纶纤维是世界上最早实
现工业化生产的合成纤维,也是化学纤维的主要品种之一
简称化纤,指用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物质为原料,经过化学和
化学纤维 指
物理的方法制得的纤维的统称
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农副产品等为原料,经一系列的化学反应,
合成纤维 指
制成合成高分子化合物,再经加工而制得的纤维
化学式为 C6H11NO,常温下外观为固体,熔点约为 69°C,是重要的
己内酰胺(CPL) 指 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制得锦纶 6 切片,可进一
步加工成锦纶丝、工程塑料、塑料薄膜
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提高了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
改性塑料 指
韧性等特性的塑料
工程塑料 指 工程塑料可作工程材料和代替金属制造机器零部件等的塑料
细旦 指 细旦丝是指较细的纤维(通常单丝纤度在 1.0~0.5dpf)
差别化纤维 指 在原来纤维组成的基础上进行物理或化学改性处理的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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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纤维 指 将锦纶废丝和废块熔融过滤,重新制成的环保锦纶丝
单体小分子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相互连接成为链状大分子,从而得到
聚合 指
一种新的材料的过程
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过程,将高分子化合物原材料制成胶体溶液或
纺丝 指
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纺织技术的专业术语,是指纱线或纤维经由某种设备织成织物的工
织造 指
艺过程。目前分为三大类:机织、针织、无纺织造
前纺 指 由化纤切片开始经一步法生产出化学纤维的工艺
对前纺生产的化学纤维进行进一步加工的工艺,因其流程上处于纺
后纺 指
丝的后道而称作后纺
指 全拉伸丝(Full Draw Yarn),采用纺丝拉伸进一步制得的合成纤维
FDY
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于纺织加工
预取向丝(Pre-Oriented Yarn),指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
POY 指 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与未拉伸丝相比,它
具有一定程度的取向,稳定性好,经常用做 DTY 的专用丝
拉伸变形丝(Draw-Textured Yarn),指是利用 POY 为原丝,进行
DTY 指
拉伸和假捻变形加工制成,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
指 变形卷绕丝(Textured-Twisted Yarn),指是利用 DTY 为原丝,进行
TTY
假捻变形和卷绕加工制成的成品丝
注: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
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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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Co.,Ltd.
股票代码: 00078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何洪胜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52,813.9623 万元
成立时间: 1992 年 11 月 08 日
上市日期: 1997 年 6 月 19 日
住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电话: 0750-6107981
传真: 0750-6103091
互联网网址: www.meidanylon.com
电子邮件: lxn000782@163.com
织造,染整,锦纶 6 切片,纺丝、服装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
出口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经营范围:
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528,139,623 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8,139,623 100.00
三、股本合计 528,139,623 100.00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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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元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沣千丞 7 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天禧 1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77,456,837 33.6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昌盛日电直接持有发行人 27.49%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
股东。李坚之直接持有昌盛东方 99.37%的股权并控制昌盛东方,昌盛东方直接持有昌
盛日电 57.02%的股权,系昌盛日电控股股东,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控制发行人,为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除上市公司外,昌盛日电拥有杨凌华盛绿能农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青岛昌盛日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昌盛东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 家一级
全资子公司;拥有昌盛科技 1 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光伏发电、光伏设备业务领
域。
(1)昌盛日电的基本情况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8 日
司
注册资本 65,884.2134 万元
青岛即墨市大信镇普东营普路 46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李坚之
号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太阳能光电产品及设备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和组
件、光伏系统材料、独立并网发电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设备及集成电路材料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昌盛东方 57.02
股东及持股情况
青岛昌盛融控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16.26
青岛融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46
项目 2022.12.31/2022 年度 2023.9.30/2023 年 1-9 月
总资产 644,859.60 645,691.64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255,354.85 255,877.42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413.60 425.63
净利润 358.81 522.71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李坚之的身份证号码为 11010119661027****,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
(3)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发行人与力恒投资于 2023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7 月 30 日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发行人拟向力恒投资发行 158,441,886 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
投资将持有发行人 160,411,886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 23.36%。力恒投
资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
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
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
固对公司控制权。
此外,发行人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于 2023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7 月 30 日分别出
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
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承诺自 2023 年 7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不可撤销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 34,30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6.49%)对应的表决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李坚之放弃通
过昌盛日电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
等事项而终止,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动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坚之及
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7%(含)以上时,李坚之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
承诺条款终止。
李坚之承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
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公司股份,亦不会以增持公司股份或
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
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公司控
制权。
发行人现控股股东昌盛日电亦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出具《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
权承诺函》,承诺自 2023 年 7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
有的 34,30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对应的表
决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
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未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
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动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含)以上时,昌盛日电不可撤销
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陈建龙将成为发行人的
新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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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万元) 比例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即墨城投新动能产业发展扶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即
墨新动能”)签署了《债权投资协议》,由即墨新动能向昌盛日电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8 亿元的债权投资,债权期限到期日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同时约定,若昌盛日电在
任何一笔债权投资存续期内不能全部偿还即墨新动能的债权投资本金及收益且不能提
供其他即墨新动能认可的增信方案,则昌盛日电将把其届时持有的 154,411,124 股美达
股份(以及该等股份因美达股份送转产生的新增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即墨新动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债权已到期,昌盛日电尚未履行还款义务,即墨新
动能亦未要求昌盛日电履行表决权委托义务。
与此同时,为尊重力恒投资及陈建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美达股份的控制权,即墨
新动能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出具《关于放弃潜在受托表决权中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
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昌盛日电依据《债权投资协议》向即墨新动能委托表决权后,即墨新
动能将作为表决权受托方,遵守李坚之及昌盛日电在《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
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下及昌盛日电与力恒投资于 2023 年 3 月签署的《合作协议》下应
承担的所有承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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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昌盛日电直接持有公司 145,198,1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7.49%,昌盛日电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昌盛日电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控股股东
昌盛日电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序 质押股份数 占自有股 占全部 担保债务
质权人 质押时间
号 (股) 比 股比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即墨支行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
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合计 145,198,182 - 100.00% 27.49% 162,132.50
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股权质押的原因及资金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方/出质人 出借方/质权人 融资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建设银行 置换昌盛日电收购美
即墨支行、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 达股份并购款
供应链融资,用于组
件、逆变器等光伏电
站建设材料货款支
付。
支付材料、设备采购
款
经查阅上述质押相关合同,该等合同均未设置强制平仓条款,无平仓线,不存在平
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昌盛日电股票质押所担保的上述债务均已到期且尚未
得到清偿,相关质权人已有权依据相关合同约定要求实现质权。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截
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其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0.35 万元,无法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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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已到期债务的全部金额,存在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被质权人要求行使质押权的风险。
(2)控股股东股权冻结情况
根据《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昌盛日电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控股股东
昌盛日电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股权冻结情况如下:
序 冻结股份数 占自有 占全部 冻结 解冻
司法冻结执行人 案由
号 (股) 股比 股比 日期 日期
北京市第二中级 保证合同
人民法院 纠纷
陕西省西安市中 2021 年 4 2024 年 4 保证合同
级人民法院 月 22 日 月 21 日 纠纷
济南市中级人民 2021 年 12 2024 年 12 公司增资
法院 月 27 日 月 26 日 纠纷
重庆市第一中级 2021 年 12 2024 年 12 保证合同
人民法院 月 27 日 月 26 日 纠纷
合计 145,198,182 100.00% 27.49% - - -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相关的诉讼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相关的诉讼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 系争金额
名称及案号 基本情况 进展状况
号 (万元)
( 2022 ) 鲁 2017 年 5 月,昌盛日电与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中
银行香港路 电向上述金融机构借款 970,000,000 元用于置换昌盛日电
支行借款合 收购美达锦纶公司股权的并购款。 昌盛日电尚未
同纠纷 因昌盛日电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青岛银行香港路 履行还款义务,
( 2022 ) 鲁 支行、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和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分别向青 正在与债权方
银行香港路 同》,要求李坚之对全部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明书出具之日,
支行借款合 经调解,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债权人未强制
同纠纷 11 日、2022 年 6 月 6 日和 2022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2022) 执行昌盛日电
鲁 0202 民初 4262 号、 (2022)鲁 0202 民初 4261 号及
(2022) 所持上市公司
( 2022 ) 鲁
鲁 0202 民初 4263 号《民事调解书》,并于 2022 年 9 月 股票。
鲁 0202 执 4176 号、(2022)鲁 0202 执 2616 号及(2022)
银行即墨支
鲁 0202 执 4466 号《执行通知书》,明确了昌盛日电应还
行
本息及李坚之的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了民事调解书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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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债务人报告财产。
合同》,约定昌盛科技向城投国贸采购 49,200 万元材料
昌盛科技尚未
及设备。2019 年 12 月 30 日,城投国贸与青城昱晖签订
履行还款义务,
《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在前述《材料销售合同》项下的
正在与债权方
全部权益转让予青城昱晖。
(2021)鲁 02 沟通偿债方案;
因昌盛科技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货款,青城昱晖向青岛
民初 1116 号 截至本募集说
青城昱晖保 明书出具之日,
金及诉讼保全保险费,并依据昌盛日电与城投国贸签订的
证合同纠纷 债权人未强制
《最高额保证合同》,要求昌盛日电对全部相关债务承担
执行昌盛日电
连带清偿责任。
所持上市公司
股票。
判决,判令昌盛科技向青城昱晖支付货款、违约金及诉讼
保全保险费,昌盛日电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向昌盛科技发
放流动资金贷款 159,325,000 元。 昌盛科技尚未
因昌盛科技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兴业银行青岛分 履行还款义务,
( 2022 ) 鲁 行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科技归还 正在与债权方
银行青岛分 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明书出具之日,
行借款合同 经调解,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9 月 29 债权人未强制
纠纷 日出具了(2022)鲁 0212 民初 7009 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昌盛日电
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2022)鲁 0212 执 4645 号 所持上市公司
《执行通知书》,明确了昌盛科技应还本息及昌盛日电、 股票。
李坚之的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了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债务人报告财产。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相关的诉讼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 系争金额
名称及案号 基本情况 进展状况
号 (万元)
金租就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协助执行通
因岫岩昌盛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信金租持续支付 知书》的要求,
(2020)京 02 租金,中信金租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出售昌盛日电
民初 260 号中 求岫岩昌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合计 141,776,334.72 元,并 所持美达股份
信金租融租租 依据与昌盛日电、昌盛科技、李坚之签订的《保证合同》, 股票。截至
赁合同纠纷案 要求昌盛日电、昌盛科技、李坚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 2023 年 9 月 30
偿责任。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 1,792,942 股股份因此 日,联储证券已
被司法冻结。 完成北京二中
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昌盛日电、岫岩昌 院协助执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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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于 2020 年 8 月与中信金租达成和解,约定由岫岩昌盛 求,共处置昌盛
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日 电 股 份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向联储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金家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联储
证券”)下达(2020)京 02 执 976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联储证券将被执行人昌盛日电所持有的美达股份的
直接划付至北京二中院指定账户。执行完成后,昌盛日电
所 持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从 146,991,124 股 下 降 至
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陕西口行向杨凌华盛提供
因杨凌华盛未能按照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陕西口
行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凌华盛偿还合
(2021)陕 01 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合计 杨凌华盛暂未
民初 1041 号 306,386,186.66 元,并依据其与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 履行判决书下
借款合同纠纷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 正在与债权方
案 109,359,973 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 沟通偿还方案。
判决,判决杨凌华盛向陕西口行偿还本金 299,130,676.52
元、利息 5,247,153.26、罚息 812,124.1 元、复利 25,330.21
元以及律师费 35,000 元,昌盛日电、潘岱岩、李坚之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山东丝路以现金方式对昌盛日电
增资 1 亿元。
因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坚之未履行该等协议项下
的回购付款义务,山东丝路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向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坚
之支付股权退出价款及违约金。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 《债务清偿协
(2020)鲁 01
民初 755 号山
东丝路借款合
决,判令昌盛东方、李坚之向山东丝路支付投资款本金、 转让协议》正在
同纠纷案
收益、违约金、诉讼费等,昌盛日电在 89,287,120 元及收 履行中。
益的范围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昌盛日电已与山东丝路及其集团公司山东发展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以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 189 号
天喜悦城地产项目的以房抵债的共识,并于 2022 年 1 月
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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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合同》,合同约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重庆昌盛提供最高
不超过 6 亿元的贷款。
(2021)渝 01
因重庆昌盛未能按照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中国进 重庆昌盛尚未
执 2382 号中
出口银行依据(2019)渝证字第 3645 号《具有强制执行 履行还款义务,
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正在与债权方
借款合同纠纷
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 280,235,344.00 元及利息,并依据 沟通偿还方案。
案
其与昌盛日电、李坚之、潘岱岩间签订的《保证合同》,
要求该等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昌盛日电
持有的美达股份 10,868,209 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序 标的本金
案号 案件类型 原告/执行方 被告/被执行方 进展状况
号 (万元)
昌盛科技、昌盛日
(2021)鲁 电、青岛瑞元鼎泰 一审判决已
青岛城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岩
(2023)鲁 上海浦东发展
(2022)鲁 河北银行股份 昌盛科技、昌盛日
昌盛科技、昌盛东
(2022)鲁 青岛银行股份
方、昌盛日电、华
盛绿能农业科技
号 中路第二支行
有限公司等
(2022)鲁 昌盛科技、昌盛日
号 岩等
(2022)鲁 嘉兴绍渤投资
咨询服务协议 昌盛日电、李坚
纠纷 之、潘岱岩
重庆盛景鸿阳融
(2022)渝
资租赁有限公司、
昌盛科技、李坚
号
之、潘岱岩等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昌盛科技、重庆盛
景鸿阳融资租赁
(2022)渝 有限公司、大安昌
限公司、李坚之、
潘岱岩等
(2022)渝 昌盛科技、李坚
重庆盛景鸿阳融
(2022)渝
资租赁有限公司、
昌盛科技、李坚
号
之、潘岱岩等
昌盛科技、贞丰昌
(2022)渝
盛日电太阳能科
技有限公司、李坚
号
之、潘岱岩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债务处理情况
就昌盛日电有关债务问题,根据青岛市政府“化解民营企业金融风险工作专题会议”、
青岛市化解企业金融风险联合办公室“化解昌盛日电金融风险有关工作专题会议”以及
“昌盛日电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各次会议精神,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组织协调青岛市委政法委、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市民营
经济局、即墨区政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昌盛日电等单位组成昌盛日电金融风险化解专项工作组,制定了昌盛日电存量金融
债务问题化解方案,具体包括:
①由各家债权银行组成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科学制定清偿方案。由
债委会协调各银行机构,做到不抽贷、压贷、断贷,争取采取“挂本降息”“借新还旧”
等方式为企业重组和纾困创造条件。
②利用青岛城投集团平台,通过相关金融机构对青岛城投集团存量及增量融资降息、
以优惠利率认购青岛城投集团发行 5-7 年期长期债券等方式让渡部分未来利息收益;青
岛城投集团将让利部分折现后的资金以借款形式定向用于化解昌盛日电对相应金融机
构的债务问题,缩减昌盛日电存量金融债务规模。
③青岛城投集团按照市场化方式,收购昌盛日电现有自持光伏项目。
此外,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说明,2023 年 3 月 20 日,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与昌盛日电金融贷款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含青岛即墨支行)、中国银行青岛
分行(含香港中路支行/五四广场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香港中路第
二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就华融国际通过“贷款收购和委托管理”方式解决昌盛日
电部分金融机构债务问题进行了初次会面沟通。2023 年 3 月 28-29 日,华融国际向各家
银行债权人发出“收购委托交易条款”明细版本。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各银行
正积极与华融国际就相关交易条款进行深入磋商。
鉴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与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金融债
权人洽商一揽子债务解决方案,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被质押或司法冻结的发行人股
份暂不会由债权人单方处置,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发生变更的
可能性较小。
(6)上述事项对本次发行和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带来的影响
①债务人是否享有对本次发行的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
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
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
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
撤销权消灭。”
根据上述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
权;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行为;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
权的实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以及债权人需要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其中,判断昌盛日电、李坚之及其所控制主体的债权人是否对本次发行享有撤销权主要
应考虑以下两个要件:
A、债务人是否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行为
a.处分财产行为
财产处分行为是指直接发生财产权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财产处分行为的结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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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权利移转,权利的内容的缩小或改变,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本次发行将
会导致昌盛日电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被稀释,昌盛日电亦将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符
合“权利的内容的缩小或改变”的结果要件,故本次发行属于昌盛日电处分财产的行为。
b.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
本次发行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3.75 元/股(本次发行协议价格为 3.78 元/股,
因上市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 3.75 元/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是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3 年 3 月 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的情形。
B、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根据昌盛日电和李坚之提供的说明及相关材料,昌盛日电股权质押对应债务合计约
为 157,124.70 万元,股权冻结对应债务合计约为 81,655.80 万元,总计约为 238,780.50
万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
易日平均股价分别为 5.11 元、5.17 元、5.18 元,对应昌盛日电所持股票市值分别为
远不足以覆盖昌盛日电和李坚之所涉股权质押及冻结对应债务。
目前,昌盛集团和李坚之债务问题已对上市公司银行授信和融资规模造成负面影响,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公司发展,同时,引入产业经验丰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大有裨益。此外,美达股份与陈建龙控制的其他化纤企业
进行产业整合带来公司价值提升亦符合债权人利益,故昌盛日电和李坚之本次财产处分
行为对债权的实现无害。
因此,本次发行价格合理、无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昌盛日电、李坚之及其所控制
主体的债权人不享有对本次发行的撤销权。
②股权质押现状对本次发行和发行人控制关系稳定带来的影响
如前所述,昌盛日电所质押股票分别对应 5 名质权人,且单一质权人拥有的股票质
权比例未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除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关联方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青岛城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 1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发行人第七大股
东,持有发行人 2,851,000 股股份外,其余质权人均未出现在发行人提供的《合并普通
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 名明细数据表》名单范围内。
假设所有质权人同时要求实现上述质权,则昌盛日电将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实际
控制人李坚之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也将面临变更的风险。鉴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
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假设该等极端情形出现,力恒
投资、要求行权的质权人及财通基金天禧 1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持股情况将变更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比例
力恒投资 160,411,886 23.36% 23.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24,461,106 3.56% 3.5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28,678,538 4.18% 4.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28,678,538 4.18% 4.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15,840,000 2.31% 2.31%
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7,540,000 6.92%
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 7.46%
通基金天禧 1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于该等情形,即使昌盛日电所质押股票被强制实现质权,单一质权人届时因此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数将不会对力恒投资的控股股东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为了确保新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力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陈建
龙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
权。
因此,昌盛日电所质押股票对应合同均未设置强制平仓条款,无平仓线,不存在平
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但存在被质权人要求实现质权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
发行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昌盛日电将成为发
行人第二大股东,届时,昌盛日电所质押发行人股权的质押风险,将不再对发行人控制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关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股权冻结现状对本次发行和发行人控制关系稳定带来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及昌盛日电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昌盛日电的股权冻结情
况如下:
序号 申请人 冻结股份数(股) 占自有股比 占全部股比
合计 145,198,182 100.00% 27.49%
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其现金流不足以同时覆盖对
陕西口行保证合同纠纷、山东丝路合同纠纷及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下的全部
债务金额,昌盛日电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存在被相关债权人申请司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拍卖、变卖、或划转等手段)的风险。
由于昌盛日电所持被司法冻结的发行人股份绝大部分存在设立在先的质权。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
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
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若前述债权人申请对昌盛日电所持被司法冻结
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司法处置的,昌盛日电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权人拥有优先受偿权。此
时近似于昌盛日电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情形,发行人除力恒投资以外其
他主要股东的持股将更为分散。此种情形不会对力恒投资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获得上市公
司控制权或力恒投资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假设极端情况下,昌盛日电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权人全部放弃行使优先受偿权,前
述司法冻结对应债权人均申请司法处置,此时昌盛日电、力恒投资及新进股东在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持股情况将变更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力恒投资 160,411,886 23.36%
新进股东 A 109,359,973 15.93%
新进股东 B 24,970,000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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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股东 C 10,868,209 1.58%
由上表可知,在此等情形下,新进股东与力恒投资之间仍有 7.43%的股权比例差异,
不会对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为了确保新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力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陈建
龙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
权。
因此,昌盛日电涉及司法冻结的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
行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昌盛日电将成为发行
人第二大股东(在未受到司法处置影响的情况下),届时,该等风险将不再对发行人控
制关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鉴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股权质押所对应金融债权人拥有优先受
偿权,且单方行使质权并非最有利于金融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方案,相关金融债权人正在
根据政府部门指导洽商一揽子债务解决方案,因此,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所持
被质押的发行人股份暂不会由金融债权人单方处置,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不存在较高被强
制处置的风险;若上述一揽子债务解决方案无法达成且昌盛集团未能及时与该等金融
债权人形成其他债务处置计划,昌盛日电所持公司股份届时将存在较高被司法处置的
风险;本次发行价格合理、无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昌盛日电、李坚之及其所控制主体
的债权人不享有对本次发行的撤销权;极端情况下,若昌盛日电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质权
人要求行使质权,或者则昌盛日电所持发行人股份被司法冻结所对应的债权人申请对相
关股份进行司法处置,该等情形将导致发行人除力恒投资以外其他主要股东的持股更为
分散,亦不会对力恒投资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或力恒投资在本次发行
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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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中锦纶 6 切片的生
产归属于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合成材料制造(C265)”
下属的小类“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及“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
造(C2653)”;公司主营业务中锦纶丝的生产归属于大类“化学纤维制造业(C28)”
中“合成纤维制造(C282)”下属的小类“锦纶纤维制造(C2821)”。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对锦纶行业的管理是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采取政府宏观
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会同国家其
他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
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
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
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为我国化纤行业自律性组织,下设的锦纶专业委员会承担锦
纶行业的引导和服务的职能,公司现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和锦纶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能为:组织企业研究促进技术进步,
提高锦纶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档次;组织企业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及贸易环境;开展节
能降耗、清洁生产,保持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组织开展锦纶专业委员会与国内外技术
应用与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与调研活动等。
(1)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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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日
(2)主要产业政策
公司主要产品锦纶 6 切片、锦纶丝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民用纺丝、改性塑料、工
程塑料和注塑等行业领域,下游相关行业领域的产业政策对锦纶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起
到重要的促进和引导作用。近年来,与公司所处行业和下游行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主
要有:
序号 名称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将发展化工新材料列入主要任务及重大工
《石化和化学工 程,在细分-工程塑料领域提出:提升聚芳醚
业发展规划 酮/腈、PCT/PBT 树脂、聚苯硫醚、工程锦
(2016-2020 纶、聚酰亚胺等生产技术,加快开发长碳链
年)》 锦纶、耐高温锦纶、非结晶型共聚酯
(PETG)、高性能聚甲醛改性产品等。
建设和完善纤维新材料、产业用纺织品、功
《纺织工业发展
能性服装家纺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
强产业链上下游、生产和应用、军工和民用
年)》
之间的协作创新。
着力提高常规化纤多种改性技术和新产品
研发水平,重点改善涤纶、锦纶、再生纤维
《化纤工业“十 素纤维等常规纤维的阻燃、抗菌、耐化学品、
工信部、发改
委
意见》 种比重;加快发展定制性产品,满足市场差
异化、个性化需求。加快发展工程塑料、膜
等非纤用切片及产品,扩大应用领域。
提出“十三五”期间,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保
《产业用纺织品 持快速平稳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
发展指导意见》 际先进水平,在推进纺织强国建设中发挥重
要支撑作用。
抗菌抑菌纤维材料,抗静电纺织材料,阻燃
纤维材料,抗熔滴纤维材料,相变储能纤维
《战略性新兴产
材料,导电纤维材料,抗辐射纺织材料,抗
业重点产品和服
轻量化纤维材料,土工纤维材料,医卫纤维
(2016 年版)》
材料,环保滤布材料,防刺防割布料等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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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新材料(包括常规纤维的在线添加、多
《纺织行业产融 功能、多组分复合等差异化生产以及高端产
纺织工业联
合会
划》 纤维等)被列入促进产融结合重点领域推荐
将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
发与生产;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菌、
《产业结构调整
相变储能、光致变色、原液着色等差别化、
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智
年本)》
能化、超仿真等功能性化学纤维生产列为鼓
在纤维新材料、智能制造、时尚建设、绿色
《纺织行业“十
纺织工业联 制造、高端产业用纺织品共五个领域实施一
合会 系列重点工程,具体落实“十四五”时期实
要》
施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工信部、发改 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
《关于“十四五” 委、科学技术 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
推动石化化工行 部、生态环境 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
业高质量发展的 部、应急管理 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
指导意见》 部、国家能源 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
局 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推动纤维材料的高端化发展,提高常规纤维
附加值。实现常规纤维高品质、智能化、绿
关于化纤工业高
工信部、发改 色化生产,开发超仿真、原液着色等差别化、
委 功能性纤维产品,提升功能纤维性能和品质
意见
稳定性,拓展功能性纤维应用领域,推进生
物医用纤维产业化、高端化应用。
(三)行业发展概况
(1)锦纶切片行业简介
锦纶即聚酰胺,又被称为尼龙、耐纶,英文名称 Polyamide,简称 PA,指分子主链
含有重复的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结晶型聚合物其树脂的熔体强度
较低,通常无法拉条造粒,主要用水下热切或者风冷切粒,所得的粒子呈片状,叫切片。
以锦纶为原料生产所得的切片,即锦纶切片。
锦纶切片行业规模庞大,产品种类繁多,主要有锦纶 6、锦纶 66、锦纶 610、锦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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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品种名称 功能特性 主要应用领域
用于制作纤维制品,如服装、面料、
箱包、轮胎帘子布、传送带、运输带、
强度小且较为柔软,熔点低,具有良好
的耐磨性、自润滑性和耐溶剂性
件、汽车、铁路等工程塑料制品或食
品、药品包装等薄膜制品
用于制作高档纤维制品,如户外运动、
内衣、瑜伽服等高档品牌;也可用于
自润性、耐摩擦性好,弹性好、耐疲劳 制作各种机械和电器零件,其中包括
韧性最低 压密封圈、垫、阀座、衬套、输油管、
贮油器、绳索、传动带、砂轮胶粘剂、
电池箱、电器线圈、电缆接头等
相对密度较小,吸水性低于锦纶 66 和
锦纶 6,尺寸稳定性好,成型加工容易。
用于制造机械、交通业的零部件,电
子工业中的绝缘材料、仪表壳体等
强碱,比双 6 和单 6 更耐普通弱酸,但
易溶于甲酸
具有吸水率低、耐油性好、耐低温、易 用于制造汽车输油管、刹车管、枪托、
开裂、密封性好、阻力小等优点 缆、电缆的保护材料等
用于制造光纤、电缆套、机械凸轮、
吸水率低,尺寸稳定性好、相对密度小; 汽车、滑动机构以及轴承等,还可用
稳定性、耐油性、耐磨性均较好 车管、空调管、空压设备软管、工业
用高压液压管、管快速接头等
在各类锦纶产品当中,锦纶 6、锦纶 66 是产量最大的两类锦纶产品,合计约占锦
纶总产量的比例大于 90%;锦纶 6 与锦纶 66 的比例大约为 85:15。在锦纶产业链中,
锦纶 6 切片是链接上游己内酰胺等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间产品,是以己内酰胺
为原料加入一定量的助剂,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进行聚合并经注带、切粒、萃取和干燥
等过程而制成的锦纶材料。在己内酰胺特性、聚合反应等工艺过程控制、辅料添加等因
素调节下,锦纶 6 切片可呈现出不同的粘度、吸水性、染色性、耐磨性等特性,以匹配
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具体需求。锦纶 6 切片在民用应用上主要是用于生产纺丝纤维,在
工业应用上主要是用于生产工程塑料、改性塑料以及注塑等行业的应用。
(2)锦纶切片行业的市场情况
①我国锦纶切片进口替代及扩大出口趋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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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锦纶切片生产商在产品质量、高端聚合技术等方面上不断优化加强,
逐步满足国内各领域方面锦纶切片需求的增长。2012 年至 2022 年,我国锦纶切片的进
口量整体呈下降态势,国内产品逐步替代进口产品,对进口锦纶切片的实际需求逐步萎
缩,至 2022 年,进口量降至 19.6 万吨,环比 2021 年继续下降 5.7 万吨。随着国内大量
高性能纺丝用聚合装置的陆续投产及工程塑料改性技术的提升,未来总体锦纶切片的进
口量仍将逐步下降。
数据来源:中纤网
我国锦纶切片出口地主要是日本、中国香港、泰国、韩国、印度、印尼和越南。2012
年至 2020 年,我国锦纶切片出口量增速较缓;2021 年至 2022 年,随着国内锦纶聚合
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工塑改性技术水平上升及国际锦纶切片市场需求增长,我国锦纶切
片出口量分别达到 25 万吨及 38 万吨。
②我国锦纶切片需求量逐年增长,短期增速放缓但有望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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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纤网
在当前全球锦纶切片市场中,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锦纶切片消费市场,需求量占
全球需求量的一半以上。一方面,受益于国内纺织品行业的持续发展和锦纶行业的扩张,
国内锦纶切片的需求随之增长;另一方面,汽车业、电子机械业,食品包装业的发展也
带动锦纶工程塑料和薄膜级切片需求增长。综合来看,国内锦纶切片的总需求量在近十
年维持逐年增长,2012 年至 2022 年复合增长率达 8.15%,2022 年表观需求量已经上升
至 430 万吨的历史高点。在增速方面,由于基数逐年增大和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的负面影
响,国内锦纶切片表观需求量总体增速缓慢,短期增速下降;但随着国内纺织、注塑等
相关行业发展复苏,下游客户采购备货积极性增长,对锦纶切片的需求增速可望重新加
大,未来市场需求增速有望回升。
(3)锦纶切片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我国锦纶切片产能规模逐年增加,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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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纤网
我国锦纶切片总产能主要受国内下游民用纺织、工程塑料、薄膜等行业对锦纶切片
的总体需求影响,国内锦纶切片生产商平稳推进产能布局,2022 年国内锦纶切片总产
能达到 609.5 万吨。随着全球经济低速扩张,我国经济回暖复苏,锦纶切片市场需求稳
步增加,未来国内锦纶切片产能规模有望小幅加大。
随着近几年锦纶切片行业的发展,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规模经济效益也较为明显。
一方面,锦纶切片生产商平均规模不断增大,年产能达 10 万吨的锦纶切片生产商有 20
余家,且呈现出不断向浙江、江苏、福建和山东地区集中的态势,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业内聚合技术水平的提高,生产装置趋向规模化、自动化和节能化,
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企业规模化效益逐渐显现。
②我国锦纶切片年产量逐年增长,产品结构有待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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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纤网
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近年来锦纶切片生产商开工量维持提升,2012 至 2022
年锦纶切片总产量复合增速达 12.15%,2022 年,国内锦纶切片产量上升至 448.4 万吨
年历史新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锦纶切片行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虽然
部分优质生产商的锦纶切片产品已经达到了进口替代水准,但从全行业整体来看产品结
构还是以中低端为主,部分高端锦纶切片仍存在进口依赖,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1)锦纶丝行业简介
锦纶丝即锦纶纤维,是指由锦纶切片经过纺丝工艺加工而成的合成纤维。锦纶丝按
照不同标准有多种分类,按照分子结构可分为锦纶 6、锦纶 66、锦纶 11、锦纶 610 等
锦纶丝,目前市场上以锦纶 6 和锦纶 66 应用最为广泛;按纤维长短可分为锦纶长丝和
锦纶短纤,目前市场上以锦纶长丝为主,作为机织或针织原料等,而少量锦纶短纤主要
用于和棉、毛或其它化纤混纺。
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丝在强度和耐磨性、吸湿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因而
由锦纶丝制成的面料在户外、运动、防寒、休闲服装等领域具有较大优势。由于锦纶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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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弹性及回弹性极好,抗静电、抗起球、易染色、色牢度高,其在混纺领域具有其他化
纤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上述特点使锦纶丝被广泛应用在民用领域,如服装行业中的超
轻风衣、冲锋衣、羽绒服、速干衣、防寒服、休闲夹克、运动服、户外帐篷、睡袋、登
山包、袜子、蕾丝内衣、束身衣、运动内衣、婚纱礼服等;锦纶丝同时还被应用于军工、
航空航天等工业领域,如用于制作特种防护安全用品、安全气囊、安全带、降落伞、轮
胎帘子布、土工基布等。
(2)锦纶丝行业的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
①我国锦纶丝总产能及产量随需求量稳步增长,民用丝市场发展较好
数据来源:中纤网
近十年来,受益于国内外纺织品市场的消费需求保持了良好上升的态势,我国锦纶
丝的产能、产量及需求量稳步增长。锦纶作为化纤行业中仅此于涤纶的主要品种,不管
从产能还是产量方面都有扩张,我国锦纶丝的整体产能规模从 2012 年的 228 万吨年逐
步扩张至 2022 年的 454 万吨,复合增长率达到 7.13%。其中,锦纶丝在纺织领域的应
用相对于工业领域发展较快,民用锦纶丝的产能从 2012 年的 157 万吨扩张至 2022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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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外纺织品市场的发展和锦纶丝出口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锦纶丝产量近十
年维持小幅增长,总产量从 2012 年的 152.5 万吨逐步增长至 2022 年的 327.8 万吨,年
均复合增速达到 7.95%。2022 年,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经济复苏和市场需求不达
预期,下游纺织业织造开机不足,导致整体锦纶丝行业开工维持低位运行,工业领域需
求也略有萎缩,因此锦纶丝产量总体上移缓慢,全年增速只达 0.49%,低于市场预期。
我国民用锦纶丝长期发展较好,在过去十年一直占据锦纶丝行业第一大份额,占比
由 2012 年的 68%上升至 2022 年的 75%。工业锦纶丝市场自 2008 年后发展一直缓慢,
总体份额保持在低位,渔网棕丝、短纤、膨体长丝市场规模更小,分别只占 2-9%不等。
②我国锦纶丝生产技术提升,未来出口市场前景较好
伴随我国纺丝生产技术与国际先进技术差距进一步缩小,国内锦纶丝进口量从
品质量、规模和性价比优势不断加大出口,2022 年国内锦纶丝出口量达到了 30 万吨,
创历史新高。相较于 2022 全年国内 327.8 万吨的锦纶丝生产总量,整体出口比例占 9.15%,
份额较小,未来出口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目前,纺织行业已经出现向中国以外区域转
移订单的情况,纺织企业海外投资进度加快,纺织品部分终端面料转至海外生产,从长
期发展角度看,未来我国锦纶丝出口市场前景较好。
(四)行业竞争状况及市场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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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锦纶行业经过多年发展,产品产能扩张快速,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随着国家
智能制造、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的逐步推进,国家通过推出一系列行业政策及指导
意见,不断引导行业向技术、品牌、产品附加值等高水平、良性竞争态势发展。随着行
业竞争的深入,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好的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
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探索产品多元化、差异化、功能化,实现降本增效,才能为持
续改善企业经营结果提供稳定的保障。
近年来,锦纶行业已然进入微利时代,企业亟待进行产业结构性调整,化解产能过
剩矛盾,开拓及研发特色差异化功能性产品,规避同质化常规产品的竞争,促进锦纶行
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纳米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将不断深化与锦
纶改性相关的聚合技术和化学基础研究,拓展已有的应用。
现有锦纶行业内企业主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国内少数几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
和技术吸收消化,结合市场需求自主研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锦纶切片以及特色
纤维产品,在国内中高端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第二类是以中小型锦纶切片企业或早期
投资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技术水平较低,设备面临升级换代的压力,产品主要集中在中
低端,利润率较低,市场竞争激烈。
(1)资金壁垒
锦纶行业所处化学制品制造及化纤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近年来,行业内主要
生产企业目前已较为集中且生产规模较大,其聚合装置趋向自动化和低碳化,生产向低
消耗、高效率发展,规模效益发挥明显。与此同时,部分龙头企业通过战略布局向上下
游产业延伸,拓宽产业链,新进入者如果想要进入市场,就必须与行业内企业在设备、
技术、成本、人才等方面展开竞争,而无论是更新改造设备、开发新型产品或者配套发
展上下游产业,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持续发展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设备更新、
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上述因素均构成了进入锦纶行业的资金壁垒。
(2)技术工艺壁垒
目前我国的锦纶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主要为从业多年的老牌企业,已对降低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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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节省建设投资、提高装置开工效率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技术改造,对工艺流程、工
艺参数等方面不断进行完善和优化,在资源的充分利用、自动化水平及设备等方面已有
了较多改进,技术日趋成熟、装置规模不断扩大,操作经验不断积累。锦纶聚合生产对
生产工艺要求比较高,除通过采购设备、设施获取相关生产基础技术外,生产的稳定性、
创新性对企业工艺积累依赖较大。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因缺乏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
技术积累,对生产工艺控制、生产系统设计等方面把控不足,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和稳定
性差异,从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锦纶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工艺壁垒。
(3)品牌壁垒
我国锦纶行业下游市场化程度较高,产品品质和客户资源及市场品牌是行业企业赢
得竞争优势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目前,国内知名锦纶企业经过了多年积累,已拥有稳
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市场品牌已获得下游客户认可。知名品牌的创立和形成需要
企业长期的投入、建设、经营和积累,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
因此,锦纶行业存在一定的品牌壁垒。
上游供应链方面,己内酰胺是制备锦纶 6 切片的主要原材料,其市场价格变化在很
大程度上影响锦纶纤维及下游行业的利润水平。己内酰胺的价格走势主要受原油和纯苯
价格波动的影响。下游应用方面,随着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不断向前推进,整体经济出
现了稳中有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产业需求整体呈上升趋势。锦纶 6 切片的下游应用主要
为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领域,其价格与下游需求联动性强,行业利润也与其有较
强的关系。在宏观经济良好发展、上游原材料己内酰胺供应充足以及下游行业需求增加,
尤其是中高端锦纶产品需求旺盛的背景下,锦纶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有望呈现稳步提升
态势。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国首家引进锦纶 6 生产设备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厂家,目前形成了以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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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为龙头,以纤维新材料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布局,集锦纶 6 聚合、纺丝、织造和印
染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公司现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资深副会长单位,设有国
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大量业内资深的专业技术人才,多次
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开发有多项技术指标达国际先进水平
的专利产品,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
公司最近三年获得的各项荣誉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荣誉 授予单位
广东省新型聚酰胺 6 功能纤维材料研究与应用企业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
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高性能全消光聚酰胺 6 切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片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原液着色聚酰胺 6 纤维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国家锦纶 6 功能性纤维及面料产品开发基地
信息中心、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
(2021-2023)
会、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
化纤行业“十三五”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资深副会长单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位(2021-2026)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阻燃聚酰胺 6 纤维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锦纶 6 冰爽纤维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锦纶 6 功能性纤维及面料产品开发基地(2023-2025)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公司重点针对锦纶 6 切片、锦纶丝未来广阔的市场前景,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探索
产品多元化、差异化、功能化,公司“美达”牌的切片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民用纺丝、
工业纺丝、改性基料、注塑切片等领域。锦纶丝产品广泛应用于针织、机织、花式纱和
织布、织带、花边、经纬编等领域,其针织物是高档内衣、时装、泳衣、运动服的首选
面料。
(2)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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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齐全的锦纶 6 聚合、纺丝生产设备,产品结构具有优势,装备和工艺技术
水平在国内锦纶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根据中纤网及公司的相关数据统计,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锦纶 6 切片、锦纶丝的产量占国内产量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产品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公司锦纶 6 切片产量 16.95 17.70 16.68
锦纶 6 切片 国内锦纶切片总产量 448.40 423.00 384.50
占比 3.78% 4.18% 4.34%
公司锦纶丝产量 7.13 8.11 7.96
锦纶丝 国内锦纶丝总产量 327.80 326.20 298.00
占比 2.17% 2.49% 2.67%
数据来源:中纤网、公司统计数据
(3)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分析
公司拥有较为突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制造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最近三年,公司锦纶 6 切片、锦纶丝产量稳定,市场占有率分别在 4%左右和 2.5%左右
浮动,在锦纶行业内占有一席之地。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结构和广泛的客户资源,是持
续稳定发展的可靠保障。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公司产品在国内的市
场占有率维持稳定,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①公司产品结构具有优势
公司是国内首家引进锦纶 6 生产设备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厂家,目前形成了以高分子
聚合物为龙头,以纤维新材料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布局,集锦纶 6 聚合、纺丝、织造和印
染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公司主营产品覆盖锦纶 6 切片及其下游产业链中的锦纶丝、
纺织印染布,产品结构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较好地把握住了锦纶
市场机遇,在面对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和白热化的竞争形势时,不断探索产品多元化、
差异化、功能化,为持续改善企业经营结果提供稳定的保障。
②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凭借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在国内锦纶行业中处于技术领
先地位,目前已有多项科技成果获奖。多年来公司致力于科技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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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因此公司的产品竞争力逐步提高,产品质量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一
致认可。
③公司拥有完备的营销网络体系
公司所处的锦纶行业市场化水平较高,公司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非常注重市场
开拓和客户培育,建立了自主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体系。公司在广东、湖南、四川设
厂,并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国内主要销售区域设立了若干销售处,打造了牢固
的铁三角行业辐射带。经过多年来的诚信经营,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满意的
服务,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
而有力的保证。
(1)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DSM.AS)
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Royal DSM N.V.)设立于 1902 年,是一家国际性的营养保
健品、化工原料和医药集团,总部设在荷兰,在欧洲、亚洲、南北美洲等设有 200 多个
机构,在全球拥有 2 万多名员工。2008 年,帝斯曼锦纶 6 聚合工厂在江苏江阴基地投
运,该厂是帝斯曼在中国建立的首家锦纶 6 工厂。该项目总投资数千万美元,主要生产
锦纶 6,用以满足亚洲尤其是中国高速增长的食品包装、汽车、电器,以及其他高端市
场对高性能热塑性塑料的需求。帝斯曼是一家在锦纶 6 产业链上实现了完全整合的跨国
公司,从己内酰胺到聚合、到共混,在亚洲、美洲和欧洲都有自己的生产线。
(2)巴斯夫股份公司(BAS.DE)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成立于 1865 年,世界领先的化工公司,在欧洲、亚
洲、南北美洲的 41 个国家拥有超过 160 家全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总部位于德国,亚
太区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巴斯夫拥有世界上工厂面积最大的化学品生产基地。巴斯夫向
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高性能产品,涵盖化学品、塑料、特性产品、作物保护产品以及原油
和天然气,产品几乎用于日常生活的所有领域,实行一体化理念。巴斯夫在大中华区设
有多个生产基地,其中浦东生产基地、漕泾基地等多个生产基地均建有锦纶材料生产线。
(3)力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447.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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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5 年,是一家主要从事纺织产品制造及销售业务
的中国台湾上市企业。力鹏股份主营业务为锦纶丝、尼龙粒及平织布的生产销售。其平
织布产品包括裤料、锦纶布、家饰用布、遮光布、防火布、莱卡布、超细纤维布、强撚
布及工业皮包用布等,业务覆盖日本、土耳其及巴西等海外市场。
(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5166.SH)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主要从事聚酰胺切片新材料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是纤维级切片、工程塑料级切片、薄膜级切片。
其产品覆盖下游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三大领域,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电子机
械、食品包装、民用纤维、航天航空、核电、军警等制造领域。2022 年,聚合顺聚酰
胺 6 切片年产量达 45 余万吨(含委外加工),产品质量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美誉度。
(5)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30.SZ)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在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包
括化工新材料,基础化工及其他业务,其中化工新材料产品主要包括聚碳酸酯,锦纶 6,
己内酰胺,多元醇等;基础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甲烷氯化物和二甲基甲酰胺等;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化工装备制造,化工行业相关设计研发等。其己内酰胺、锦纶 6 切片由其子公
司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经营。
(6)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是一家聚酰胺 6(PA6)切片供应商,一
部分供应差别化锦纶高速纺丝,一部分供应锦纶差别化长丝生产厂家作为差别化锦纶系
列产品的生产原料。
(7)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是一家集化工、化纤及新材料为一体
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范围已打通从“苯—己内酰胺—尼龙切片—尼龙纤维”上下
游产业链。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己内酰胺(CPL)、锦纶聚合切片
和锦纶纤维三大品类,产品广泛应用于服装、运动、休闲、健康、医疗、汽车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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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技术领先
公司重点围绕再生锦纶、高强纤维两个项目展开,目标是实现公司产品转型升级。
公司完成“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高品质原液着色聚酰胺纤维产业化技术开发课题,
项目成果通过鉴定,整体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绿色纤维认
证”,再生锦纶、绿色纤维的研发,为公司聚焦节能、低碳绿色化发展提供支撑。高强
加捻丝市场开发及扩产工程项目,锦纶 66 高强丝产业化研发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展开,
将高强纤维产品扩大到产业应用领域。
发行人积极开展医用领域专用锦纶功能材料的研发攻关,开发 37.5°温湿调控抗菌
细旦锦纶丝,进一步开发具有永久抗菌和温湿调控功能的医护人员专用内衣着装。依托
公司组建的广东省新型聚酰胺 6 功能纤维材料研究与应用企业重点实验室获广东省科
技厅立项。相关研发工作的开展,将拓宽公司现有聚酰胺产品应用领域,继续保持公司
研发创新实力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竞争力,并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
撑。
(2)产品结构齐全、质量稳定
公司为国内少数具有从己内酰胺聚合到锦纶 6 切片、锦纶丝和纺织印染布全产业链
布局的锦纶生产企业。公司生产的锦纶 6 切片主要包括民用纺丝级切片、工业用纺丝级
切片、改性基料切片和注塑级切片四大类;
公司生产的锦纶丝规格型号较多,其中包含五类特色纤维:锦纶高强纤维“达强纶”、
锦纶环保色纺纤维“达丽纶”、锦纶冰爽纤维“达酷纶”、锦纶抗菌纤维“达洁纶”、
锦纶高吸湿导汗纤维“达爽纶”。公司多元化的产品规格紧贴市场步伐,迎合广大客户
的不同需求,与此同时,也确保了客户满意度的稳定性。公司所生产的锦纶切片质量稳
定,可纺性、改性及注塑性能优良;生产的锦纶长丝具备较高的织造稳定性与染色均匀
性。
(3)市场优势
公司本部位于广东腹地,交通运输便利,区内是国内传统纺织集中地;子公司常德
美华位于湖南境内,辐射浙江、江苏、福建等三大纺织强省,而南面接壤广东,地理辐
射面广;子公司南充美华位于四川境内,该区域包含大量新兴织造厂家。三地工厂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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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牢固的铁三角行业辐射带。
目前,公司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国内主要销售区域设立了若干销售处。公
司各销售处负责人均具有锦纶行业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和销售经验,与竞争对手相比,
能更好地实现客户关系维护、销售货款回笼及客户意见处理。经过多年来的诚信经营,
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锦帆牌”、“美
达牌”已经成为国内一线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客户分布下游不同行业,
如:注塑、汽车、电子、地毯、超纤、织带、花边、无缝内衣、经纬编、机织、针织、
包覆纱、织袜等,丰富的客源资源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证。
(4)营销和客户资源优势
与行业内其他产业链较长的企业相比,发行人专注于锦纶 6 切片及锦纶丝,所有产
品的市场化水平均较高,因此建立自主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体系尤为重要。
公司是国内率先成套引进锦纶 6 设备技术的生产厂家,已形成以高分子聚合为龙头,
以纤维新材料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布局。悠久的历史使得公司对行业下游营销网络和客户
资源有较深的积累,后续发展过程中,公司产品的定位与多家主流客户相契合,并与之
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在此过程中,随着行业的整体向好,随着行业各环节的产能扩
张,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在此过程中,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市场营销体
系和客户管理制度。
公司产业链较短,受行业周期影响较大。当前公司专注于锦纶 6 切片、锦纶丝的制
造,虽然公司产品线型号较为齐全,但是与行业内部分竞争对手相比,仍存在上下游产
业链短的情形,制造锦纶 6 切片的原材料己内酰胺完全来自于对外采购。由于锦纶 6
行业和一般化工行业相似,在供求波动和产能规模之间存在周期性特点,较长的产业链
有助于企业化解周期波动带来的直接冲击,分散相关风险。虽然公司可以通过差别化竞
争等方式弱化行业周期波动导致的经营压力,但是和已实现上下游延伸的企业相比,仍
处于相对劣势。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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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政策支持
“十四五”规划期间,锦纶材料和下游相关的工程塑料、化纤等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继续得到了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2022 年 3 月,工信部、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生态
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
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
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
等产品。2022 年 4 月,工信部、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出,要推动纤维材料的高端化发展,提高常规纤维附加值,实现常规纤维高品质、智
能化、绿色化生产,开发超仿真、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产品,提升功能纤维
性能和品质稳定性,拓展功能性纤维应用领域,推进生物医用纤维产业化、高端化应用。
(2)国内市场空间广阔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在终端纺织品需求持续扩大、工程塑料及薄膜需求量总体增多
的情况下,锦纶切片及锦纶丝的需求保持着平稳增长的趋势。民用锦纶丝作为锦纶 6
切片的主要应用领域,受益于国内纺织品行业的持续发展,其需求量在过去保持逐年增
长,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平稳上涨的趋势。另外,随着我国汽车工业、高速铁路的持续发
展、零部件国产化进程加快以及工程塑料、薄膜的进一步普及,锦纶 6 工程塑料和薄膜
的需求量有望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综合来看,锦纶切片及锦纶丝的未来国内市场空间
较为广阔。
(3)海外市场开拓空间较大
性等方面得到了国际市场的认可,部分国产高端产品与进口高端产品差距已显著缩小,
进口替代及扩大出口趋势明显。目前,我国锦纶切片和锦纶丝出口量占全球市场份额仍
然较低,随着国内企业设备先进性优势增强、生产工艺的不断完善,海外市场对国产锦
纶切片和锦纶丝的认可度将进一步提升,开拓空间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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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
己内酰胺是制备锦纶 6 切片的主要原材料,而锦纶 6 切片又是生产锦纶丝的主要原
材料,己内酰胺的市场价格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锦纶行业的利润水平。己内酰胺的主
要原材料是原油、纯苯,其市场价格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出现较大波动。此外,由
于国内己内酰胺生产企业有较强的头部集中效应,随着环保政策、检修计划重叠等外部
因素影响,可能出现短期内市场上己内酰胺价格波动,从而对锦纶 6 切片及锦纶丝的生
产成本及售价带来一定影响。
(2)行业常规产品产能过剩,竞争趋于白热化
目前,我国锦纶 6 切片与锦纶丝的主要下游应用集中在纺织品行业,常规产品趋于
同质化,在产能充裕的情况下,锦纶企业之间的竞争维持激烈,利润空间受到压缩。2022
年,我国锦纶切片与锦纶丝的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2.20%和 73.57%,规模较小
的企业开工低迷,其生产的常规产品大多处于保本微利或亏损的状态;规模较大的企业
通常在中高端差异化产品上寻求利润空间。近年来,我国锦纶丝行业持续快速发展,虽
然部分企业已经着手开始布局特种型、差别化的产品研发和生产,但整体来看,高附加
值、高技术含量锦纶产品比重仍然较低,常规锦纶产品存在产能过剩、竞争激烈的格局。
(七)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当前锦纶行业主要的聚合工艺为常压单段聚合法、二段聚合法、间歇式高压釜聚合
法、多段连续聚合法等,并辅以固相后缩聚工艺来提高产品特性,具体情况如下:
技术工艺 特点
常压单段聚合法
粘度 2.8 以下的产品,适应生产民用丝切片
二段聚合法 生产粘度可达 3.5 的产品,聚合分子量均匀,适应生产工业用
产品
工艺灵活,便于更换产品,自动化程度低,己内酰胺损耗较高,
间歇式高压釜聚合法
适应生产小批量、多品种工程塑料级切片
聚合时间短,聚合物粘度高,工艺独特,设备复杂,建设费用
多段连续聚合法
高,生产成本高,检修期长
上述聚合工艺均为国际知名企业核心技术,代表了行业内最高生产工艺,不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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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定位、类型等选择采用不同的聚合技术。公司锦纶 6 切片生产工艺主要采用常
压单段聚合法,部分产品使用二段聚合法。目前,公司全面采用自主研发的无萃取物残
渣排放的绿色聚合生产技术,实现了锦纶 6 切片的清洁环保生产。
锦纶丝行业的技术特点主要体现设备工艺水平、新产品开发能力等方面。近年来随
着下游纺织行业的产业升级,锦纶丝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新纺丝设备、自动
化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纺丝的生产效率,生产工艺不断提高,新产品不断涌现。但是,
从整体来看,国内锦纶丝行业的中低端产品生产技术成熟,生产效率高、产量大,而高
端产品生产能力不足,在生产工艺、技术等决定锦纶面料档次和附加值的关键环节与国
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产品开发创新能力尚有不足。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我国锦纶 6 行业前期受到己内酰胺原材料产量和质量的制约,之前一直处于低速发
展阶段。近年来上游原材料制约已基本解除,进口依赖不断降低,产量与价格更趋向市
场化调整,国内锦纶 6 行业开始迈入正常周期。该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
一是行业产能,二是原材料己内酰胺的价格。锦纶 6 行业的景气度取决于前述两因素的
叠加情况,产能低、原材料价格低,行业景气度相对较高,产能高、原材料价格高,行
业景气度相对较低。
近年来,锦纶 6 处于行业景气度上升期。虽然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但是不同产品
层次、不同应用领域需求发展具有明显的层级和时间差别,企业可以通过高端市场定位、
差别化竞争及新领域拓展等方式保持企业活力。
随着季节的变换,锦纶 6 行业的主要终端下游纺织品领域可能受个别特殊季节的影
响存在一定的需求波动,但就锦纶 6 行业整体需求而言,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锦纶 6 行业存在较为显著的区域性特征。受到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供应商和下游应
用客户所在地分布的影响,国内锦纶 6 企业主要集中在在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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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等省份,企业通过选址在临近供应商或客户的方式进一步节约运输成本,呈现出一定
程度的地域集聚效应。
(九)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在锦纶产业链当中,锦纶 6 切片是链接上游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间产品,
直接原材料为己内酰胺等有机化工原材料;下游为锦纶丝、工程塑料和薄膜领域的产品
生产商,终端需求面向纺织品、汽车、轨道交通、电子电器和塑料软包装等薄膜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主要在锦纶 6 切片、锦纶丝行业领域。
己内酰胺是制备锦纶 6 切片的主要原材料,而锦纶 6 切片又是生产锦纶丝的主要原
材料,己内酰胺的市场价格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锦纶行业的利润水平。己内酰胺的主
要原材料是原油、纯苯,其市场价格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出现较大波动。此外,由
于国内己内酰胺生产企业有较强的头部集中效应,随着环保政策、检修计划重叠等外部
因素影响,可能出现短期内市场上己内酰胺价格波动,从而对锦纶 6 切片及锦纶丝的生
产成本及售价带来一定影响。综上,锦纶 6 切片以及锦纶丝行业的发展和己内酰胺行业
的发展具有高度关联性。
我国锦纶 6 切片的下游应用主要为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领域,其中锦纶纤维
占据约一半的市场份额。我国锦纶丝的的下游应用主要是民用丝领域,占市场份额约
价格与下游需求联动性强,行业利润也与其有较强的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锦纶 6 切片、锦纶丝以及纺织印染布。其中锦纶 6 切片除部分供给
内部使用外,通过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主要针对下游市场的民用纺丝、改性塑料、工程
塑料以及注塑等行业的应用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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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纶 6 切片示意图
锦纶 6 切片是以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入部分助剂,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通过聚合等步
骤而制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广泛应用于民用纺丝、工程塑料等领域。锦纶 6 切片的产品
细分类型、规格、特性及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切片类型 产品规格 特性 主要应用领域
具有分子量稳定、可纺性好、染
全光 Full-dull 色性能良好等特点,被广泛应用 民用长丝高速纺、常规纺以
民用纺丝级
R.V 2.4-2.6 于民用长丝高速纺、复合纺等方 及超纤复合纺
面
半消光 热稳定、高强度、低伸长等特点,
工业用纺丝级 Semi-dull R.V 广泛应用于单丝、帘子线,地毯 单丝、地毯丝、高强丝等
具有多品种、多规格、性能稳定、
质量优良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各
种工艺的填充改性领域,改性产 直接注塑,可用于电子、电
有光 Bringt
注塑级 品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电性能、 器、机械、玩具、汽车等行
R.V 2.4-2.8
耐热、耐化学腐蚀等特点,是电 业的相应制作
子、电器机械、玩具、汽车等行
业的主要生产材料
用于改性材料基料、经玻璃
性能稳定,可直接进行注塑,广
有光 Bringt 纤增强、阻燃等改性后可用
改性基料 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机
R.V 2.4-2.8 于电子,电器、机械、玩具、
械、玩具等行业
汽车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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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纶丝示意图
锦纶丝是由锦纶 6 切片通过熔融、挤压、卷绕等物理加工工序后成型。公司锦纶丝
的产品细分类型及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产品类型 细分类型 应用领域
全消光牵伸丝
半消光牵伸丝
有光牵伸丝 可用作织带、花边、制纱和各种喷气、
复合丝 有捻牵伸丝 喷水织机作经、纬纱及经编机、纬编
弹力丝 机、梭织机用纱。
功能性/差异化纤维
再生纤维
高强加捻丝 橡胶基布、降落伞、作训服、携行具、
箱包、牛仔布、工业滤布、缎带、搭
弹力丝 高强弹力丝
扣布、缝纫线、渔业用线、绳缆、体
高强牵伸丝 育用品和劳保用品等。
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丝在强度和耐磨性、吸湿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因而
由锦纶丝制成的面料在户外、运动、防寒、休闲服装等领域具有较大优势。由于锦纶丝
的弹性及回弹性极好,抗静电、抗起球、易染色、色牢度高,其在混纺领域具有其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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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
公司在生产锦纶丝的基础上研发并投产五类定位多样的特色纤维面料,各特色纤维
面料的功能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特点 应用领域
断裂强度高,耐磨性好,耐疲劳,质轻,延
橡胶基布、降落伞、作训
伸度适中,染色性能良好。细旦系列产品的
服、携行具、箱包、牛仔
断裂强度居行业内领先水平,突破 9 克/旦。
锦纶高强纤维 布、工业滤布、缎带、花
以有光系列为主,可纺黑色、军绿色、灰色
“达强纶” 边、搭扣布、缝纫线、渔
和橙色高强丝。产品指标可个性化定制,如:
业用线、绳缆、光缆骨架、
特高强,高强低伸,高强低缩,高强高伸等
体育用品和劳保用品等。
系列产品。
环保纤维,不需要额外配套污水处理设置,
节水节电,综合成本低;用料及工艺稳定前 主要应用于手套、花边、
锦纶环保色纺纤维
提下,色泽稳定性好,批次基本无色差;综 经编、纬编、无缝内衣、
“达丽纶”
合色牢度高,一般都在 4 级以上;弹力丝与 织带、织袜、包纱等行业。
染纱相比,弹性性能优越。
采用特效功能粉体与锦纶切片熔融而制成。
纤维中含有可释放冷拉的矿物粉,散热速率 应用干 T 恤、袜子、无缝
锦纶冰爽纤维
增加。该面料可增加面凉爽感及散热性。同 内衣、纬编护膝、护腰、
“达酷纶”
时冰爽纱采用异型截面,具有吸湿导汗的功 护腕等。
能,使穿着者保持冰爽舒适的感觉。
运动服、内衣、医用口罩、
锦纶抗菌纤维 达洁纶能杀灭多种细菌,抑制细菌再生,且
医用服饰、袜子、绷带、
“达洁纶” 加工过程对环境无污染,实用性广。
鞋垫、床上用品等。
达爽纶为十字型异形截面纤维,具有永久的
适用于制作体育运动装、
锦纶高吸湿导汗纤维 高比表面积及毛细芯吸能力,能快速将皮肤
户外休闲装、内衣、衬衫、
“达爽纶” 上的汗液快速传输到织物外表面,保持皮肤
T 恤衫、手套、连裤袜等。
舒适与干爽感。
纺织印染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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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纺织印染布实现了从普通机织布向高档弹力布的产品转型,各种弹力织
物手感轻柔、弹力回复性好、贴身舒适,是各类泳装、潜水服、紧身运动衣的首选面料,
高档弹力布色彩艳丽、柔软舒适,是内衣、时装、睡衣、文胸等理想面料,各式经编织
物具有弹性好、防水防油、耐寒耐热的特点,深受运动衣、滑雪服、体操服等商家欢迎。
(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FDY 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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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OY 工艺流程图
(3)DTY 工艺流程图
(4)TTY 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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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按照 IS09001 标准建立了采购控制体系,物供中心负责对供方的供应资格进行
评审,通过验证供方资质、供货质量以及现场考查等多各渠道来确保供方符合要求,使
产量、成本和准时交付得到了满足。同时通过电话、传真、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与供
方进行沟通。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为己内酰胺。具体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由江门市美达高分子
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部门负责,分别有合约采购及现货采购模式,合约采购是
按年度签订框架合同后下订单,现货采购是按单单签署独立的采购合同,其中合约采购
大约占总采购量的 70%,而现货采购约占 30%。
己内酰胺、锦纶 6 切片等原材料采购流程主要根据实际需求、结合供应情况以及市
场价格每月制定原料采购计划,具体流程如下:
除己内酰胺以外的其它外购物资,主要由公司的物供中心负责集中采购。根据采购
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常规批量采购、零星采购等几种。物供中心所负责采购的物资较
为分散,因此除己内酰胺等原材料的外购物资采购方式以常规采购为主,零星采购为辅,
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常规批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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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零星采购
公司采取以“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即面向
订单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客户交货期限编制生产计划,完成生产后向
客户发货。订单生产有利于降低公司库存,减少资金占用,主要面向年度销售客户和合
作稳定的大客户。“以产定销”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计划提前生产部分型号切片,然
后进行销售,该模式主要面向小产量型号,可以提升生产效率,避免生产线在不同型号
间频繁切换。
公司产品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国外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该
销售模式的优点有三方面:第一,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有利于及时掌握客户需求,保持
与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第二,直销能加强对市场的深入了解,有利于把握市场变
化的最新动向,合理协调原料的采购和生产的安排,便于公司规避市场风险;第三,与
国外贸易商的合作符合一些国家和地区客户的消费习惯,能有效拓展国际市场,并能减
少经营风险、节约销售费用,同时有效扩大公司品牌的地区影响力。
公司产品销售实现国内、外兼顾的格局,其中以内销为主,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东
南沿海的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工程塑料和纺织产业发达的省份,国外市场主要分
布在欧洲、南美、非洲及东南亚等地区的部分国家,外销占比相对较小。公司在各主要
销售区域设立销售团队,长期派驻业务精英直接扎根目标市场,与客户长期保持直接、
密切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客户需求信息及其变化情况,从而能迅速做出反馈来指导
生产,与竞争对手相比,能更好地实现客户关系维护、销售货款回笼及客户意见处理。
公司销售市场部门按照行业、客服、市场拓展及综合设置建立;主要负责收集顾客
及市场信息,做好对客户技术对接服务,同时对顾客、原料供应商的期望进行识别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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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及时跟进市场动态,调整产品结构及优化产品结构,制定销售策略及规划。
(1)销售定价、结算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由主管营销副总经理根据市场实际及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
营销公司经理对有关产品售价进行意见征询,根据市场信息、预测、产品成本、库存状
况拟定新的产品销售价格表。产品销售价格表由主管营销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签
批后下达营销公司、财务部、各子公司执行。
主要产品的销售有合约订货交易、现货市场交易两种方式。合约订货交易是在公司
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中石化每月挂牌结算价的基础上叠加固定价差作为产品交易售价,
此类交易以大客户和长期合作客户为主;现货交易按当时的市场价格结算,此类交易以
中小客户为主。整体上看,公司主要以长期合作客户为主,客户粘度较强,订单相对稳
定。
公司销售业务以先收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部分信用优质的大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
期,回款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公司与部分客户签署框架协议,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公
司下发采购订单。
(2)销售业务流程
①国内销售
国内销售流程图如下所示:
②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流程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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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售后服务
公司建立了行业销售团队及客户服务体系,建立售后服务制度,不定期进行客户走
访及服务,建立客户档案及相关制度。同时,公司对销售工作实行细分化管理,完善销
售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售前发掘客户需求,售中为客户提供各项技术支持,售后长期跟
踪客户的使用状况,在行业中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为强化对各销售渠道的管
理,公司根据日常销售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客户资料档案》,把客户基本情况
及需求情况作为售前服务客户的基础,同时制定《客户投诉档案》,及时了解客户使用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以客户满意为公司经营宗旨。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时间 产品类别 设计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切片 138,750.00 125,290.46 90.30%
锦纶丝 73,125.00 52,412.30 71.67%
切片 185,000.00 169,453.82 91.60%
锦纶丝 97,500.00 71,256.34 73.08%
切片 185,000.00 176,968.12 95.66%
锦纶丝 97,500.00 81,147.85 83.23%
切片 185,000.00 166,823.14 90.17%
锦纶丝 97,500.00 79,628.22 81.67%
为 90.17%、95.66%、91.60%及 90.30%。2023 年 1-9 月,公司锦纶 6 切片产能利用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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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源优势、品牌影响优势、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等诸多竞争优势。
公司锦纶丝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1.67%、
内锦纶丝产量整体呈现下滑趋势。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公司锦纶丝产能利用率分
别为 73.08%、71.67%,主要是受到部分生产线停工检修导致。鉴于国内经济复苏趋势
向好,下游行业市场需求量稳步恢复,未来公司锦纶丝的产能利用率有望触底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时间 产品类别 产量 其中:自用量 销量 产销率
切片 125,290.46 48,732.48 83,302.52 108.81%
锦纶丝 52,412.30 3,592.54 50,057.77 102.54%
切片 169,453.82 56,999.73 104,615.73 93.03%
锦纶丝 71,256.34 3,875.71 64,954.46 96.40%
切片 176,968.12 70,028.78 109,166.63 102.08%
锦纶丝 81,147.85 3,217.57 79,365.39 101.84%
切片 166,823.14 71,201.89 95,492.81 99.87%
锦纶丝 79,628.22 3,045.99 76,603.87 100.03%
均在 90%以上,各类产品产销关系处于平衡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品种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切片 104,859.31 51.80 142,452.43 49.05 152,507.13 46.20 101,054.11 43.16
锦纶丝 90,650.62 44.78 132,276.72 45.55 160,950.34 48.76 122,023.63 52.12
纺织印
染布
合计 202,421.75 100.00 290,405.62 100.00 330,081.43 100.00 234,133.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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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吨;%
产品品种
平均售价 变动 平均售价 变动 平均售价 变动 平均售价
切片 1.26 -7.44 1.36 -2.86 1.40 32.08 1.06
锦纶丝 1.81 -11.23 2.04 0.49 2.03 27.67 1.59
纺织印染布 8.86 -3.43 9.17 5.52 8.69 0.58 8.6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主要是由原材料己内酰胺价格变化引起的。受到原
油价格波动影响,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公司己内酰胺采购均价分别
较上年均价变动 37.54%、-1.20%及-8.38%,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化趋势与己内酰胺采
购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合并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38,081.39 18.76%
合计 51,304.89 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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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3,622.74 16.15%
合计 37,412.48 15.92%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
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
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锦纶 6 切片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全部通过外购取得;公司生产锦纶
丝的主要原材料为锦纶 6 切片,50%左右通过自产满足,其余部分从外部采购。
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和锦纶 6 切片,而锦纶 6 切片价格与己内酰
胺价格相关度高,报告期内,公司己内酰胺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平均单价(元/吨) 10,961.79 11,963.94 12,108.94 8,804.14
平均单价同比变动 -8.38% -1.20% 37.54% -
己内酰胺的价格主要受市场供给和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2020 年上半年,由于国
内己内酰胺产量不断增加、供求矛盾逐步缓解,且国际油价在供需关系的波动和公共卫
生事件的冲击下整体呈下跌趋势,使得己内酰胺市场价格也整体呈下降趋势;己内酰胺
价格在 2020 年 6 月份达到报告期内最低点;自 2020 年下半年起,己内酰胺价格开始随
石油价格波动上涨,并于 2021 年 10 月达到报告期内高位;2021 年末至 2023 年 9 月己
内酰胺价格呈震荡向下的走势。
报告期内,内盘己内酰胺与 OPEC 一揽子原油价格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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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1)报告期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电、天然气和蒸汽,主要由公司所在地供电、供气、
供热公共网络接入,电、天然气和蒸汽的供应有充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
情况及平均价格如下:
电
期间
数量(万度) 平均单价(元/度) 金额(万元)
天然气
期间
数量(万 m?) 平均单价(元/m?)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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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
期间
数量(吨) 平均单价(元/吨) 金额(万元)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供应商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79,349.46 35.65%
湖北三宁集团有限公司 30,051.90 13.50%
月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5,349.85 6.9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9,235.79 4.15%
合计 150,186.30 67.47%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19,956.71 37.13%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8,251.69 8.74%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18,202.76 5.63%
湖北三宁集团有限公司 17,587.09 5.44%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572.79 5.13%
合计 200,571.05 62.08%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2,313.13 44.49%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48,854.72 16.43%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1,526.50 10.60%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25,126.06 8.45%
绍兴东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511.14 2.18%
合计 244,331.55 82.15%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88,325.34 41.57%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23,195.90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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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20,867.37 9.82%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785.22 8.84%
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2,377.32 1.12%
合计 153,551.15 72.2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 50%或严重依赖
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未有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或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七)发行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按照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建立和健全了公司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设置了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各生产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
员会机构,配备了具备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为专职安全员,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
安全环境,保证了公司实现了“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模式,被市、区评为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先进单位,且于 2019 年 7 月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定。公司在安
全生产方面具体落实了以下措施:
(1)公司设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层级机构,并配备有 5 名经过专业培训的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生产安全、消防管理日常工作。
(2)开展生产车间、班级以自查自检、专项检查为主,督促检查为辅的安全管理
活动;做到落实对防火重点部位、危险品、重点施工和危险作业场所进行严格监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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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预防措施;落实做到定期对电气设备接地、移动电器工具绝缘、建筑防雷进行检查,
以及消防设施检查;定期对压力容器及安全辅件、特种作业设备进行检测,做到及时消
除安全隐患。
(3)根据岗位情况,发放和配备员工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落实对存在有
危害因素的气体、噪声进行检测。
根据公司及其广东省内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广
东省外生产型子公司南充美华、常德美华、四川美华所在地的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
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公司本着守法规,控污染,节约资源的核心理念,按照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的
要求建立了公司的环境标准体系,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实现污染
物达标排放;通过改进工艺和更新改造设备等,降低能源和资料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
影响;通过对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和回收利用,实现污染防治,降低成本,提高了企业
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环保投诉问题,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废水废气处
理设施稳定达标。
根据公司及其广东省内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广
东省外生产型子公司南充美华、常德美华、四川美华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水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①切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冷冻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单体己
内酰胺。废水主要来自注带切片工序的冷却水及洗切片水,聚合管清洗水,由于管壁温
度过高而产生的焦化物,须定期清洗,清洗的水中含焦化的单体及聚合物;单体及低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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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他,车间地面冲洗水,己内酰胺过滤器清洗水。
②锦纶丝的生产一般只有一些清洗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③纺织印染布的生产过程中主要有染色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
标后排放。
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日处理量 3,600 吨,处理公司各生产工序排出的废水
(处理流程见图)。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的废水大部分为印染废水,切片锦纶丝生产
的废水量很少,一般只有一些清洗用水。废水的污染物主要有:色度在 400-1,000 倍
之间,CODCr 在 400-1,000mg/L,BOD5 在 60-400 mg/L 之间。公司的废水设施日常
处理量在 2,000 吨,远未达到设计量,保证了公司废水处理的稳定达标。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废水处理站设置专人管理,有运行记录。公司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仪器,每小时对
污水进行分析监控,同时化验室每天对污水处理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外排废水水
质稳定达标。经新会区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符合 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气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①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有燃烧天然气的热载体炉,蒸汽锅炉,由于采用
低氮燃烧技术,经第三方检测,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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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765-2019)的要求。
切片制备有可能会造成己内酰胺的挥发,通过加强工艺控制以及收集等手段进行处
理后回收;
②工艺废气中纺丝单体抽吸装置排出的含有己内酰胺的气体,企业纺丝设备均配置
了一体化的己内酰胺单体抽吸系统,将产生的己内酰胺单体通过蒸汽清洗后排放,卷绕
过程中的生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输送至油雾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单体抽吸系统、油雾
喷淋装置排放口第三方监控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要求。
印染车间废气主要来自热定型机和数码印花过程,其中针对热定型过程废气的排放,
公司设置了喷淋静电一体化废气净化器对废气处理,处理后纺废气经第三方检测,符合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3)固废处理
公司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剂溶剂、废包装容器等)、一般固废(印
染污泥),危废及一般固废均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
(4)噪声产生及处理情况
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类泵、风机、生产车间设备、废水处理站设备、冷却塔等,发行
人通过对鼓风机、引风机选用低噪音风机,风机房采用密闭隔音;各类泵、风机采用低
噪音设备;生产车间采用隔声措施;废水处理站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污泥压滤机位于
压滤机房内,采用隔声措施;冷却塔选用低噪设备、安装防震垫等措施,噪声排放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安全生产 214.77 273.03 236.99 117.43
环境保护 446.11 737.90 429.05 607.27
其中,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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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环保项目投资 183.94 344.87 61.44 292.01
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132.14 187.95 178.90 155.40
环保检测费用 23.99 20.84 15.53 12.11
固废处理、排污税、自来
水排污费
合计 446.11 737.90 429.05 607.27
(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房产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m2) 抵押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1675756 号 上浅口(染织车间第三期)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C1675754 号 浅口(织染车间)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生活区 1-4 幢宿舍)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商业
(生活区文化楼) 服务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生活区第 7 幢宿舍)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商业
(外宾招待所) 服务
粤房地权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粤房地权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m2) 抵押
粤房地权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粤房地权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粤房地证字第 0159151 新会区会城江会公路上浅口
号 (污水处理附房)
粤房地证字第 0159152 新会会城江会公路上浅口
号 (综合煤仓)
粤房地证字第 0159153 新会区会城江会公路上浅口
号 (水泵房)
粤房地证字第 0543768 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 2 号 1 商业
号 座 201 服务
粤房地证字第 0543769 成套
号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0844565 商业
号 服务
粤房地证字第 0844571 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 5 号 18#
号 车房
粤房地证字第 0844572 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 5 号 17#
号 车房
粤房地证字第 0844577 成套
号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0844579 商业
号 服务
粤房地证字第 0844580 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 5 号 19#
号 车房
粤房地证字第 0844581 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 5 号 20#
号 车房
粤房地证字第 0844583 商业
号 服务
粤房地证字第 2241318 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 3 号 3 成套
号 座 402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2241320 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 3 号 3 成套
号 座 502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3059224 号 锦纶厂内(新空压站辅助楼)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C7046278 号 浅口(制氮车间)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214 号 玉湖小苑 住宅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m2) 抵押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215 号 玉湖小苑(厨房)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216 号 玉湖小苑(职工宿舍 2)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C1350217 号 玉湖小苑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C1350218 号 玉湖小苑(配电房)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219 号 玉湖小苑(大堂及走廊)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220 号 玉湖小苑(门卫)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327 号 玉湖小苑(职工宿舍 1)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328 号 玉湖小苑(职工宿舍 3)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329 号 玉湖小苑(尾厅廊)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C1350330 号 玉湖小苑(办公楼)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331 号 玉湖小苑(机修房)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332 号 玉湖小苑(门楼)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成套
C1350333 号 玉湖小苑(船厅)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1675753 号 上浅口(锦纶车间)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1675755 号 上浅口(车库、宿舍)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1675757 号 上浅口(第一期仓库)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1675758 号 上浅口(厂办公楼)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1675759 号 上浅口(第二期仓库)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1675760 号 上浅口(制氮车间)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
C4114548 号 东 11 号(办公楼二期)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m2) 抵押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C5040942 号 浅口(锦纶切片车间)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C7046279 号 浅口(纯水车间)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公路
C7046280 号 上浅口(食堂)
粤房地证字第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C7046281 号 (综合楼)
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锅炉
房)
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小车
库)
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新招 成套
待所宿舍) 住宅
粤(2021)江门市不动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
产权第 2048089 号 东 11 号
粤(2021)江门市不动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
产权第 2044834 号 东 11 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33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34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35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36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37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38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39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0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1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2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集体
产权第 0002043 号 2号 宿舍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m2) 抵押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4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5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6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7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8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49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50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51 号 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02052 号 2号
湘(2020)临澧县不动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产权第 0047499 号 2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m2) 抵押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粤(2017)深圳市不动 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
产权第 0240128 号 易广场写字楼 1802
(2)历史承接房产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历史承接房产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号 (m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号 (m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号 (m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号 (m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号 (m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用途
号 (m2)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锦纶丝产线 37,641.18 2,005.15 5.33%
切片生产线 99,203.87 29,533.52 29.77%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取得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面积(m2) 用途 有效期至
方式 抵押
新府国用 厂房及配
会城镇甘竹
环
新府国用
会城东门路
二号一座 201
新府国用
新会区江会 职工生活
公路上浅口 设施
新府国用(出 新会区江会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取得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面积(m2) 用途 有效期至
方式 抵押
新会圭峰管
新国用(2003) 商业综合
第 01073 号 用地
名)
江门市新会
新集用(2006) 区会城街道
第 00597 号 沙岗村上浅
口(土名)
江门市新会
新国用(2009)
第 02375 号
浅口(土名)
江门市新会
新国用(2009)
第 02863 号
浅口(土名)
江门市新会
新国用(2009)
第 02864 号
浅口(土名)
江门市新会
新国用(2010)
第 00509 号
上浅口
粤(2021)江 江门市新会
第 2048089 号 大道东 11 号
粤(2021)江 江门市新会
美达高
分子
第 2044834 号 大道东 11 号
临澧县太平
临国用(2004 工业经济开
变)第 38 号 发区太平居
委会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1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2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3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4 号 大道 2 号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取得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面积(m2) 用途 有效期至
方式 抵押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5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6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7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8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9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50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51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52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33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34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第 0002035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36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37 号 大道 2 号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取得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面积(m2) 用途 有效期至
方式 抵押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38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39 号 大道 2 号
湘(2019)临 临澧县经济
常德美华 澧县不动产权 开发区太平 抵押
第 0002040 号 大道 2 号
湘(2018)临 临澧县安福
第 0003159 号 居委会
湘(2020)临 临澧县经济
第 0047499 号 大道 2 号
湘(2022)临 临澧县安福
第 0006566 号 区居委会
南充市国用 高坪区龙门
(厂区)
高坪区龙门
南充市国用
镇华龙大道
院)
高坪区龙门
南充市国用
镇华龙大道
面锅炉房)
南充市国用
高坪区都京
工业园
办公,商
福田区福华
粤(2017)深 业,酒店,
路北深圳国 30,396.30
际交易广场 (共有)
第 0240128 号 乐,交易
写字楼 1802
广场
江门市新会
粤(2013)江
区崖门镇崖
西甜水蓝屋
第 2061163 号
村(土名)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商标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商标图样 注册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 有效期至
聚已内酰胺切片(PA6 切片);合成树脂塑料;
聚丙烯
广告传播;广告宣传;商业管理咨询;商业管
理辅助;进出口代理;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
库;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信
息系统化
纱;纺织用弹性纱和线;弹力丝(纺织用);
长丝;纺织线和纱;尼龙线
聚已内酰胺切片(PA6 切片);合成树脂塑料;
聚丙烯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所有权人 商标图样 注册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 有效期至
聚已内酰胺切片(PA6 切片);合成树脂塑料;
聚丙烯
聚已内酰胺切片(PA6 切片);合成树脂塑料;
聚丙烯
织物;编织的弹性布料;丝绸(布料);锦缎;
用织物;人造丝织品
人造丝和纱;尼龙丝;绣花用纱和线;长丝;
纱;纺织用弹性纱和线
聚丙烯纺织布;塑料材料(纤维代用品);无
纺布;纺织用玻璃纤维织物
锦纶长丝;锦纶弹力丝;纱;纺织用弹性纱和
人造丝;绣花用纱和线;尼龙线
人造丝;绣花用纱和线;锦纶长丝;锦纶弹力
长丝;纺织用线和纱;尼龙线
丝绳;网织物;包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
非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材料;纤维纺织原料;纺
织纤维;纺织品用塑料纤维;纺织品纤维;纺
织用玻璃纤维;绢丝(废生丝)
丝绳;网织物;包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
非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材料;绢丝(废生丝);
纤维纺织原料;纺织纤维;纺织品用塑料纤维;
纺织品纤维;纺织用玻璃纤维
丝绳;网织物;包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
非橡胶或塑料填充材料
氨;对苯二甲酸乙二脂;苯胺;聚酰胺树脂;
烯
纱;纺织线和纱;弹力丝(纺织用);长丝;
纺织用弹性线和纱;人造丝;尼龙线
绣花用线和纱;纱;毛线和粗纺毛纱;人造线
纱;弹力丝(纺织用);长丝;尼龙线
绣花用线和纱;纺织用弹性线和纱;人造丝;
织用);人造线和纱;长丝;尼龙线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所有权人 商标图样 注册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 有效期至
纤维纺织原料;绢丝(废生丝);纺织纤维;
非橡胶、非塑料、非纸或纸板制填充材料;包
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帐篷;风障布;
丝绳;纺织品用塑料纤维;网织物
纱;绣花用线和纱;人造线和纱;纺织用弹性
纫线和纱;纺织线和纱;尼龙线
纱;丝线和纱;缝纫线和纱;纺织线和纱;纺
人造丝;人造毛线;以羊毛为主的混纺线和纱
人造丝;丝线和纱;纱;人造线和纱;棉纱;
织用);长丝;线
(3)专利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专利共计 97 项,其中发明专利 47 项、实用新型
专利 51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方式
一种在线检测丝的含油率和张力 发明 原始
的探头 专利 取得
一种在生产线上对丝张力的检测 发明 原始
和监控系统 专利 取得
一种全消光锦纶 6 切片的制造方 发明 原始
法 专利 取得
一种具有高韧性与抗静电性的无 发明 原始
卤阻燃聚酰胺 6 组合物 专利 取得
一种低浓度己内酰胺水溶液的浓 发明 原始
缩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负离子聚酰胺母粒及纤维的 发明 原始
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高强度低沸缩锦纶 6 异形空 发明 原始
变纱的生产工艺 专利 取得
尼龙 6/季鏻盐改性蒙脱石纳米复 发明 原始
合材料的插层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专利 取得
一种空变丝毛圈外观图像的处理 发明 原始
方法 专利 取得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方式
一种锦纶化纤用表面改性消光剂 发明 原始
的制造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凉爽聚酰胺纤维及其制备方 发明 原始
法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专利 取得
一种纺丝注射机的控制系统及其 发明 原始
控制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纺丝生产信息显示系统及其 发明 原始
显示方法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专利 取得
纺丝分级范围随机的边缘动程控 发明 原始
制系统及其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高色牢度低熔点聚酰胺用色 发明 原始
母粒 专利 取得
发明 原始
专利 取得
一种高色牢度低熔点聚酰胺用色 发明 原始
母粒的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丝束规格的控制方法、装置及 发明 原始
存储介质 专利 取得
一种着色改性尼龙粒子及其制备 发明 原始
方法 专利 取得
一种高强结构聚酰胺 6 的制造工 发明 原始
艺 专利 取得
一种 FDY 设备生产 POY 品种的方 发明 原始
法 专利 取得
加捻机卷绕装置提升 DTY 卷重工 发明 原始
艺 专利 取得
一种高光亮高色牢度荧光尼龙复 发明 原始
合纤维及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一种纺丝计量泵自动加减速控制 实用 原始
系统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一种基于三相固态继电器的电机 实用 原始
正反转安全保护电路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一种纺丝热辊加热及驱动控制器 实用 原始
的替代装置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聚合生产线的焊缝补漏 实用 原始
结构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聚合生产线的管道法兰 实用 原始
焊接结构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一种纺丝功能母粒添加机控制系 实用 原始
统的监测装置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一种纺丝溶体计量泵吐出量测量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装置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一种加弹机热箱温度变异的检修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装置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德 发明 原始
华尼龙 专利 取得
发行人、德 一种耐变色抗菌锦纶纤维的制备 发明 原始
华尼龙 方法 专利 取得
发行人、德 实用 原始
华尼龙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南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德美华
发行人、东 一种锦纶化纤用消光剂的表面处 发明 原始
华大学 理方法 专利 取得
发行人、东 一种聚草酰胺的雾化聚合方法和 发明 原始
华大学 装置 专利 取得
发行人、华 实用 原始
南理工大学 新型 取得
常德美华、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方式
常德美华、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常德美华、 一种单体抽吸废气排放的净化装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置 新型 取得
常德美华、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常德美华、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常德美华、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常德美华、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常德美华、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常德美华、
实用 原始
新型 取得
充美华
德华尼龙、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德华尼龙、 实用 原始
发行人 新型 取得
大工(青岛)
新能源材料
基于纺丝速度的纺丝生产统计系 实用 原始
统 新型 取得
有限公司、
发行人
东华大学、 抗菌抗静电多功能尼龙 6 纤维及 发明 原始
发行人 其制备和应用 专利 取得
东华大学、 一种在线印染洗涤废水处理回用 发明 受让
发行人 的方法及其装置 专利 取得
东华大学、 一种含多种无机粉体的远红外 发明 原始
发行人 PA6 纤维的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东华大学、 一种近红外光诱导牵伸制备异形 发明 原始
发行人 高强度聚酰胺 6 纤维的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东华大学、 一种近红外光结构诱导牵伸制备 发明 原始
发行人 高强度聚酰胺纤维的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华南理工大 发明 原始
学、发行人 专利 取得
华南理工大 发明 原始
学、发行人 专利 取得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类型 方式
中国科学院
有机胺改性蒙脱土/聚酰胺纳米复 发明 原始
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所、发行人
中国科学院
纳米增强粒子增强的尼龙复合材 发明 原始
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专利 取得
所、发行人
珠海麦得发
生物科技股 一种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发明 原始
份有限公 用 专利 取得
司、发行人
一种纺丝功能母粒添加机控制系 实用 原始
统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发明 原始
德美华 专利 取得
发行人、常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一种锦纶废丝再生产纤维级切片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的生产线 新型 取得
发行人、常 实用 原始
德美华 新型 取得
华南理工大 一种聚酰胺固相增粘控制球及应 发明 原始
学、发行人 用 专利 取得
发行人、常 发明 原始
德美华 专利 取得
(4)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的经营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资质/许可证书
序号 持证主体 证号/备案号 有效期限 发证/备案机关
/备案文件名称
-2027.09.23 局
中鉴认证有限责
ISO9001:2015
-2025.08.31 认可监督管理委
书
员会
中鉴认证有限责
ISO14001:2015
-2025.08.31 认可监督管理委
书
员会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IATF16949:2016 2022.08.3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5.08.29
-2026.03.14 协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
-2023.12.08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
省税务局
-2028.06.30
-2028.06.09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与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境外经营机构包括美达尼龙和美华投资,具体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美达尼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920 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 中国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西翼 22 楼 2203 室
经营范围 进出口贸易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及持股情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项目 2022.12.31/2022 年度 2023.9.30/2023 年 1-9 月
总资产 20,919.48 18,315.84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15,157.90 15,278.77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34,227.05 2,759.20
净利润 -91.30 -11.32
公司名称 香港美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200,000 美元
注册地址 中国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西翼 22 楼 2203 室
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美达尼龙有限公司 100.00
项目 2022.12.31/2022 年度 2023.9.30/2023 年 1-9 月
总资产 2.13 0.12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1.06 -2.66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5.78 -0.01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况。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的资产转让事项
交易
转让标的 受让方 转让完成时间 事项
类型
美达福邦特(现更
转让协议, 股权;
收购 名为美达高分子) 美达股份
的 25%股权
股权交割 FibrantB.V.支付人民币 4,718.00 万元;
新会新锦与导通 2020.10.29 签署 股权;导通投资转让鹤山美华的
四川元顺汇
投资合计持有鹤 转让协议, 41.00%股权;
出售 建设工程有
山美华的 81.00% 2020.12.02 完成 2、转让价格:1,538 万元,其中新会
限公司
股权 股权交割 新锦价款 760 万元;导通投资价款 778
万元。
导通投资 100.00% 转让协议, 资 100.00%股权;
出售 利冠投资
股权 2020.12.31 完成 2、转让价格:以现金方式向美达尼龙
股权交割 支付港币 3,800.00 万元。
新会新锦持有鹤 四川元顺汇
让协议, 股权;
出售 山美华的 19.00% 建设工程有
股权 限公司
股权交割 支付人民币 361 万元。
六、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下降 12.24%,2022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上年同期下降 198.12%;公司 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9.71%,2023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同比变动值 2022 年度 同比变动值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02,917.41 -21,824.68 291,367.29 -40,652.24 332,019.53
毛利 5,102.88 -9,965.17 13,370.47 -18,307.35 31,677.82
期间费用 10,784.70 -789.67 14,347.74 -5,750.29 20,098.03
资产减值损失 -1,790.62 508.13 -3,774.42 -1,839.81 -1,934.61
营业利润 -8,053.10 -8,673.07 -5,895.98 -11,228.10 5,332.12
利润总额 -8,004.16 -8,607.56 -5,901.42 -11,538.96 5,637.54
净利润 -8,011.77 -8,378.79 -5,520.75 -11,147.12 5,626.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11.77 -8,378.79 -5,520.75 -11,147.12 5,626.37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分析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滑,造成前述情形的主要原因如下:
己内酰胺是制备锦纶 6 切片的主要原材料,而锦纶 6 切片又是生产锦纶丝的主要原
材料,己内酰胺的市场价格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锦纶行业的利润水平。己内酰胺的主
要原材料是原油、纯苯,其市场价格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出现较大波动。从而对锦
纶 6 切片及锦纶丝的生产成本及售价带来一定影响。
公司切片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切片售价根据原材料(己内酰胺)每月挂牌结算价加
一定的加工费结算,己内酰胺价格透明且波动较大,切片售价跟随己内酰胺价格波动。
公司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采购己内酰胺至加工成切片需要约 1-2 个月的时间,这就
导致在己内酰胺价格下跌的过程中,由于公司采购与销售存在时间差,导致销售价格降
幅高于己内酰胺价格降幅,从而导致公司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己内酰胺市场价格 2020
年 6 月份达到报告期内最低点;自 2020 年下半年起,己内酰胺价格开始随石油价格波
动上涨,并于 2021 年 10 月达到报告期内高位;2021 年末至 2023 年 9 月己内酰胺价格
呈震荡向下的走势,公司切片、纺丝产品售价随之同步下跌,公司原料与产品售价价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差因传导速率不同而收窄,从而导致公司最近一年一期收入及毛利率自 2021 年末起持
续下滑。
由于固定资产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且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产品销量较低,管理层计
划对聚合生产线进行停产检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底至 2022 年 2 月底对聚合生产线内
部分聚合生产系统停产检修,减少锦纶 6 切片产量约 25,000 吨,减少锦纶 6 纤维产量
约 11,000 吨;导致经济损失约 2,300 万元。2022 年 12 月初至 2023 年 3 月初对聚合生
产线其他部分进行停产检修,将对各生产线聚合管、联苯热媒系统的安全阀进行检验以
及对部分设备实施检修,影响公司产销量。公司减少锦纶 6 切片产量约 28,980 吨,减
少锦纶 6 纤维产量约 3,666 吨;导致经济损失约 2,090 万元。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切片 104,859.31 51.80 142,452.43 49.05
锦纶丝 90,650.62 44.78 132,276.72 45.55
纺织印染布 6,911.82 3.41 15,676.47 5.40
合计 202,421.75 100.00 290,405.62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主要产品切片、锦纶丝和纺织印染布的销售数量、平均单价及
销售金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项目 年化销售数量 年化销售金额 单价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变动 变动 金额 变动
切片 83,302.52 104,859.31 6.17% -1.85% 1.26 -7.44%
锦纶丝 50,057.77 90,650.62 2.76% -8.63% 1.81 -11.23%
纺织印染布 780.54 6,911.82 -39.14% -41.21% 8.86 -3.43%
合计 134,140.83 202,421.75 4.42% -7.06% 1.5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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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单价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变动 变动 金额 变动
切片 104,616.00 142,452.43 -4.17% -6.59% 1.36 -2.53%
锦纶丝 64,954.00 132,276.72 -18.16% -17.82% 2.04 0.42%
纺织印染布 1,710.00 15,676.47 -10.61% -5.70% 9.17 5.50%
合计 171,280.00 290,405.62 -10.06% -12.02% 1.70 -2.18%
(1)切片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切片销售收入分别为 142,452.43 万元和 104,859.31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切片销售金额同比下降 6.59%,2023 年 1-9 月公司切片销售金额同比下降
滑。主要是由于己内酰胺的价格持续下降,下游的观望情绪也有所上升。2022 年第四
季度,己内酰胺平均价格处于全年低位,进一步推升了下游的观望情绪,导致公司销售
数量也同比小幅下滑。同时,公司当年切片销售定价虽随同比有所下滑,但同行业部分
竞争对手采用低价倾销的模式,导致公司当年销售量受到小幅影响。2023 年 1-9 月,
由于己内酰胺的价格同比下滑,公司切片销售收入也同比下滑 1.85%,与销售价格变动
基本一致。
(2)锦纶丝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锦纶丝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32,276.72 万元和 90,650.62 万元。
比下降 8.63%。
售不佳。2021 年度,由于国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游企业对于口罩原材料 DTY 的需
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导致 2021 年锦纶丝收入同比上升 31.90%。2022 年度相关需求减少,
导致公司 DTY 产品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2022 年下半年,由于美、欧、亚多国经济数
据下滑,公司出口锦纶丝订单持续低迷,下游工厂心态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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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纶丝产品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全年下滑 11.23%。锦纶丝收入的下降主要由于销售单价
下降导致。
(3)纺织印染布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纺织印染布收入分别为 15,676.47 万元和 6,911.82 万元,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5.40%和 3.41%。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纺织印染布产品销售金额营
业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及平均价格如下:
电
期间
数量(万度) 平均单价(元/度) 金额(万元)
天然气
期间
数量(万 m?) 平均单价(元/m?) 金额(万元)
蒸汽
期间
数量(吨) 平均单价(元/吨) 金额(万元)
影响,加工费上升影响产品毛利空间收窄。其中 2022 年用电价升幅较大,同比 2021
年上升 15.38%,蒸汽单价上升 14.27%,天然气上升 10.73%。2022 年切片单位加工成
本比 2021 年上升 2.79%,锦纶丝上升 4.57%,织染布上升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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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价格上调的影响,导致销售毛利空间收窄。其中 2023 年 1-9 月蒸汽单价较 2022 年同
期上升 23.54%,电价上升 8.51%,天然气上升 11.89%。2023 年 1-9 月切片平均单位加
工成本较 2022 年同期上升 1.81%,锦纶丝上升 2.40%,织染布上升 19.00%。
另外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销售数量较前期大幅下降,导致单件产品的直接人工、折
旧摊销等间接成本的分摊金额上升,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大于单位售价的上升,导致当期
毛利率下滑。
单位:万元
产品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单位价 单位成
小类 规格型号
大类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格变动 本变动
切片 M2400820 22,747.90 24,192.24 22,076.56 23,127.48 2.95% 4.40% -2.10% -0.61%
M6A2403H
切片 20,553.87 8,854.60 20,514.97 8,673.15 0.19% 2.05% -5.07% -3.26%
切片 M2416A820 18,937.75 18,622.93 19,367.27 17,842.23 -2.27% 4.19% -7.07% -0.81%
切片 M2500I 15,098.28 19,454.65 13,506.62 16,815.12 10.54% 13.57% -2.12% 1.31%
切片 切片 M2400H820 10,338.39 8,151.47 10,231.30 7,713.50 1.04% 5.37% -3.47% 0.95%
切片 M2000820 9,264.75 8,509.90 9,141.24 7,995.09 1.33% 6.05% -3.53% 1.31%
切片 M2800 6,972.69 7,866.90 6,846.93 7,571.15 1.80% 3.76% -2.64% -0.66%
切片 M2500 6,774.23 5,894.88 6,603.96 5,459.08 2.51% 7.39% -2.44% 2.70%
切片 M32800820 6,570.65 11,346.82 6,633.18 10,844.12 -0.95% 4.43% -8.79% -3.66%
切片 M2400025 6,315.20 6,252.77 6,194.65 5,905.21 1.91% 5.56% -4.17% -0.46%
合计 123,573.71 119,147.16 121,116.68 111,946.13 1.99% 6.04% - -
DTY DTY78dtex 32,490.01 38,431.09 32,523.63 35,141.40 -0.10% 8.56% -6.77% 2.06%
FDY FDY44dtex 22,310.01 9,922.23 15,811.34 8,953.40 29.13% 9.76% 29.95% 2.07%
FDY FDY78dtex 11,254.46 13,386.34 12,509.42 13,598.12 -11.15% -1.58% -6.28% 2.55%
锦纶丝 DTY DTY44dtex 10,338.31 15,155.66 10,285.14 14,102.64 0.51% 6.95% -0.08% 6.82%
FDY FDY222dtex 8,515.04 9,921.37 8,653.62 9,302.97 -1.63% 6.23% -4.47% 3.54%
FDY FDY111dtex 5,185.89 6,878.66 5,321.59 6,698.57 -2.62% 2.62% -4.85% 0.27%
TTY TTY78dtex 5,010.03 6,904.00 4,751.78 6,280.28 5.15% 9.03% 0.82% 5.1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FDY FDY156dtex 4,173.87 5,554.13 4,179.15 5,159.41 -0.13% 7.11% -5.53% 1.82%
HTY HTY222dtex 4,066.84 4,115.13 3,723.34 3,781.20 8.45% 8.11% 15.17% 14.76%
DTY DTY33dtex 3,438.18 4,120.40 3,605.58 3,947.47 -4.87% 4.20% -1.82% 7.47%
合计 106,782.64 114,389.01 101,364.59 106,965.46 5.07% 6.49% - -
注:上表销售成本均未包含销售运费和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产品 单位价 单位成
小类 规格型号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大类 格变动 本变动
切片 M2416A 820 15,040.57 14,605.69 14,717.37 14,894.42 2.15% -1.98% -5.38% -9.83%
切片 M2400 820 15,864.74 15,106.88 4.78% 5.74% -11.90% -10.77%
M6A2403H
切片 14,953.75 16,019.41 14,884.34 15,944.47 0.46% 0.47% -13.23% -13.23%
切片 M2500I 12,513.31 10,733.30 11,414.53 9,581.91 8.78% 10.73% -11.57% -9.19%
切片 切片 M2400H 820 9,698.59 8,149.63 9,187.33 8,076.08 5.27% 0.90% -5.34% -10.20%
切片 M32800 820 5,996.43 4,416.74 5,826.52 4,421.09 2.83% -0.10% -6.98% -10.21%
切片 M2000 820 6,289.14 6,399.32 5,976.63 5,972.26 4.97% 6.67% -13.25% -11.22%
切片 M2400 025 4,109.76 4,602.00 4,076.03 4,504.89 0.82% 2.11% -10.49% -9.05%
切片 M2500 4,312.96 5,592.10 4,253.74 5,345.70 1.37% 4.41% -14.24% -10.72%
切片 M2000 2,847.84 3,569.02 2,720.79 3,355.67 4.46% 5.98% -13.71% -11.91%
合计 91,627.09 89,608.32 88,164.17 86,726.95 3.78% 3.22% - -
DTY DTY 78dtex 22,378.04 25,102.22 22,760.15 24,556.02 -1.71% 2.18% -14.07% -9.72%
FDY FDY 78dtex 9,774.53 7,955.42 10,924.73 8,633.82 -11.77% -8.53% -9.44% -6.27%
FDY FDY 44dtex 8,097.42 20,825.14 8,159.14 14,285.32 -0.76% 31.40% -47.22% -0.23%
DTY DTY 44dtex 7,638.03 8,002.36 7,504.90 7,806.42 1.74% 2.45% -7.82% -7.04%
FDY FDY 33dtex 5,942.23 1,257.34 6,398.71 1,461.82 -7.68% -16.26% -1.66% -9.76%
锦纶丝
FDY FDY 222dtex 5,695.62 6,336.95 5,725.17 6,346.21 -0.52% -0.15% -9.86% -9.45%
TTY TTY 78dtex 4,192.59 4,080.24 3,940.04 3,714.34 6.02% 8.97% -13.78% -10.22%
FDY FDY 111dtex 3,795.71 4,011.88 4,124.48 4,069.83 -8.66% -1.44% -11.91% -4.48%
DTY DTY 33dtex 2,138.85 2,719.44 2,356.09 2,828.30 -10.16% -4.00% -8.73% -2.66%
FDY FDY 22dtex 3,627.79 1,678.41 3,330.04 1,647.35 8.21% 1.85% 0.69% -6.1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合计 73,280.81 81,969.40 75,223.45 75,349.43 -2.65% 8.08% - -
注:上表销售成本均未包含销售运费和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
(1)切片
上表为 2022 年度、2023 年 1-9 月切片和锦纶丝按规格型号统计销售前 10 产品的
毛利率情况表,如上表所示,切片结构较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 年度主要产品平
均毛利率较上期大幅下降,2023 年 1-9 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 2022 年度
不同型号产品毛利率变动与切片整体毛利率变动基本一致,2023 年 1-9 月,M2416A 820、
M2400H 820 等型号毛利率上升带动了切片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锦纶丝
锦纶丝方面,主要产品毛利率,2022 年度较上年同期略下降,2023 年 1-9 月较上
年同期大幅下降,除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外,锦纶丝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亦
对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受 2021 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导致下游客户对于口罩
原材料 DTY 的需求增长,2022 年度相关需求减少,导致公司 DTY 产品的销售收入和
毛利率均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公司研发了如 FDY、HTY 等新产品,2021 年底开始量产,
该部分产品毛利率较高,产品议价能力较强,产品附加值较高,上述产品于 2022 年 6
月份供货完毕,2022 年由于新增上述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导致整体毛利率与上年对比
差异较小,2023 年 1-9 月无相关产品销售,从而导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业绩变动比较分析
最近一年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同比变动
聚合顺 437,756.68 -9.15 603,702.04 11.70
台华新材 351,590.31 16.83 400,856.40 -5.83
华鼎股份 633,634.54 17.49 654,843.84 -24.33
神马股份 943,144.53 -17.60 1,355,884.21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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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恒天海龙 77,149.50 3.91 99,095.78 -7.17
平均值 488,655.11 2.30 622,876.45 -4.91
中位数 437,756.68 3.91 654,843.84 -5.83
公司 202,917.41 -9.71 291,367.29 -12.24
最近一年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平均值分别为-4.91%及 2.30%,
公司营业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平均值趋势基本一致,最近一年一期营业收入
处于下滑的趋势中。
可比公司中,华鼎股份、台化新材与恒天海龙最近一期处于上升趋势中,华鼎股份
主要由于资金问题得以解决,2022 年“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竣工验收,
该项目为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线,将公司在差别化、功能化
锦纶产品方面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转为生产优势,华鼎股份在 2022 年末收购浙江亚特
新材料有限公司,不仅解决了同业竞争,还有效整合销售、采购、研发等业务线,更
好地发挥业务一体化的协同优势,推动业绩增长。台化新材主要是由于其产品下游服务
于迪卡侬、安踏等知名品牌,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终端客户粘性较强,最近一期营业
收入同比上升。恒天海龙主要从事涤纶帘子布、帆布的生产与销售,随着煤矿,钢铁等
基建项目的需求扩大,浸胶帆布项目也得到快速发展,故最近一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基本
持平。
因此,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
示:
主营业务毛利率(%)
公司简称
聚合顺 6.89 0.63 6.25 -18.30
台华新材 21.76 0.07 21.69 -15.07
华鼎股份 18.30 0.21 18.02 -12.27
神马股份 12.24 -2.60 14.84 -50.12
恒天海龙 22.21 -2.29 22.17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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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16.28 -0.80 16.59 -26.63
中位数 18.30 0.21 18.02 -29.44
公司 2.43 -4.22 4.52 -51.29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2023 年 1-9 月数据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
最近一年一期,美达股份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呈现出
较大幅度的下滑。
司毛利率同比变动中位数为 0.21%。可比公司中,聚合顺最近一期的毛利率处于小幅上
升趋势,2023 年 1-9 月,聚合顺的营业收入低于同比期间收入,减少比例为 9.15%,但
成本下降幅度更大,同比减少 9.72%,主要由于 2023 年 1-9 月聚合顺耗用的原材料成
本较低。
同比变动中位数为-29.44%,所有可比公司均呈现毛利率下滑的趋势。
因此,最近一年一期,公司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滑,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
是:(1)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均有所下
降;(2)公司于 2022 年两次对生产线停产检修对产销率造成不利影响;(3)最近一
年一期,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海外通胀情况,导致内外需求承压;(4)能源价格上
涨导致加工成本上升;(5)公司产品结构变化。
鉴于 2023 年 1-9 月己内酰胺价格走势相对平稳,未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形;公司停
产检修已完毕,并正在积极对产线进行更新改造或新增产线;公司正在积极实降本增效,
优化产品结构,探索产品多元化、差异化,故发行人未来不利影响有望消除或减轻,形
成短期不可逆下滑的可能性较低。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锦纶行业一流企业,通过市场扩张和产能发展巩固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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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研发创新,开发出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通过产业整合,实现锦
纶行业一体化运营。
(二)业务发展安排
在产品方面主要是向有竞争力的产品倾斜并研发有潜力的新产品。首先,公司将继
续重点围绕再生锦纶、高强纤维两个项目展开,目标是实现公司产品转型升级。高强加
捻丝市场开发及扩产工程项目、锦纶 66 高强丝产业化研发项目将按照计划有序展开,
公司希望将高强纤维产品应用扩大到产业用领域。同时,公司会关注绿色切片优化升级、
绿色切片的聚合、GRS 切片物理法的技术升级以及 GRS 切片化学法聚合技术研讨;加
强生态及环境保护,重点将规划消费后材料的 GRS 产品及可降解产品,例如:废弃渔
网丝再生,能够消除废弃渔网对海洋环境的伤害;消费后纺织品再生,能够保护生态平
衡,降低地球资源浪费;可生物降解锦纶 6 产品的研发。
(1)品牌发展
通过多年的优良运作,发行人已在国内外的行业上下游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
度,公司生产的“高性能全消光聚酰胺 6 切片”“原液着色聚酰胺 6 纤维”被评选为
纤维流行趋势 2019/2020”。
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在市场的认知度。通过稳定提升产品质量,
扩大市场占有率及品牌的知名度;通过参与标准起草、参加国内专业展会、参加行业协
会及重点市场加强广告宣传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继续加强与高端客户的战略结盟关系,
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产品及形象的知名度,打造行业一流企业的形象。
(2)市场拓展
发行人产品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的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等地区,
并在主要销售区域建立了销售办事处。市场拓展计划方面,首先是巩固和发展珠三角家
门口的市场;其次进一步加大力度发展长三角市场;再次巩固和发展福建、山东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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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市场;最后要加将加大力度开辟东南亚、南美、欧洲等出口市场,来提高国际市场
占有率。
发行人拥有锦纶 6 行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广
东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拥有一批富有创新精神、技术研究开发
人员和高层次、复合型的技术管理人才。企业技术中心从组织架构、经费、人才培养、
研发设备、研发能力等方面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自主
开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核心技术,为企业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实现提供
有力保障。同时发行人将加强与外部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的全面长期合作,增强技术创
新的能力。
发行人对员工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提倡团队精神,努力营造和谐、积极的工
作氛围与环境,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从而吸引优秀的技术、管理和营销人才加盟,
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1)通过博士后工作站引进外部高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2)实行科学的激励考核制度。
(3)加强与高校合作,联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
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
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上市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
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及《监管规则上市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监管规定,对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
务的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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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具体规定
财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
《监管规则上市指引— 基金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
—上市类第 1 号》 投资:①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
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②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
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
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
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
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
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
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
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入合并报表。
见第 18 号》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
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
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
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
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
务。
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 30%,且
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监管规则上市指引—
(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
—发行类第 7 号》
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 36 个
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
资金投入)。
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
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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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口径。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
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三)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是否为财
序号 科目名称 期末余额 主要构成
务性投资
对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
限合伙)的投资
对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技(湖州)有限公司的投资
上述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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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55.45 万元,为押金等,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 32,576.79 万元,为定期存单
及应计利息、可抵扣增值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1,896.81 万元,全部系公司投资
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成本及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
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公司持有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圣美迪诺医疗科技(湖州)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
共计 31,424.00 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非流动资产。
综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因此,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九、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重大未决诉
讼和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
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
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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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心人员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参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5、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股票质押及冻结情况”。
十、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实施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
[2008]5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法律
法规,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利润分配条件、形式、内容,及其预案和决策机制
及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地位。
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公司章程》中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行以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采取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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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
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当
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
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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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持股本规模、股票价格和经营业绩相互匹配的条件下,并且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预案,具
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东回报、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并依据本章程的规定
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督,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在公告董
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如通过公众信箱、电话、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低于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需作出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
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
审核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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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章程规定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年度报告和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期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
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或者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经本章程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在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调整或变更事宜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须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机制
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况进行监督。
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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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了充分保护等。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分配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分红方案(含税)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现金分红比例
合计 4,225.12 3,916.24 107.8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323.66%
注:上表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公司历来注重股东回报和自身发展的平衡,报告期内公司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以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在合理回报股东的情况下,公司上述未分
配利润的使用,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筹资成本,同时增加了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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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回报规划》相关议案已经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
《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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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40%。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
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若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
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
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持股本规模、股票价格和经营业绩相互匹配的条件下,并且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预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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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期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
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或者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经本章程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调整或变更
事宜时,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对于存在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机制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
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独立董事应
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当年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当年利润分
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
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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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着力提高常规化纤多种改性技术和新产
品研发水平,重点改善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的阻燃、抗菌、耐化学
品、抗紫外等性能,提高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品种比重。产业政策为化纤企业发展指明
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这将支持我国化纤行业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了化学纤维制造行业的“双向流通”发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贸易,鼓励化学纤维产
品的出口,继续加强对化学纤维制品的退税政策的执行,实现和加强我国化学纤维制造
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发展,促进和推动化学纤维制造业的结构调整,扩大化学纤维行业在
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占全球比重超过 70%,占我国纤维加工总量的比重近 85%,出口近 500 万吨,占全球
贸易的比重超过 50%,稳居全球第一。在复杂经济形势下,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前景均
存在较高不确定性,但世界纤维消费总需求在经济发展、多领域应用等因素拉动下仍有
增长空间。
常规纤维差别化、智能化发展,已成为全球领先的优势产业。我国高科技纤维实现
重大突破,进入先进国家行列,已成为全球品种覆盖面最广的高性能纤维生产国。
强高技术纤维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提升织造、非织造、复合等成型技术,扩大产业用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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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品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强科技创新,加快产业升级,提高纤维新材料应用和智能制
造水平,大幅提升差异化、高端化产业用纺织品的比重,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满足
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健康、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国防军工对先进纺织材料的需求。”
化纤需求的增长,化纤行业持续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特别是纤维新材料技术的
不断进步,常规纤维的差别化等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提供了发展机遇。
近年来,公司已先后取得了超光锦纶弹力丝,超细锦纶纤维,耐寒高冲尼龙复合材
料等科技成果,并且申报了单板双锭等多项技术专利,为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发展奠定了
坚实的技术基础。
目前,我国化纤企业总数已经达到 2,000 多家,行业内企业数量多而生产规模小,
除少数几家企业达到世界级水平以外,大多化纤生产企业年生产规模在 1-2 万吨左右,
很多化纤生产企业年生产规模不足 1 万吨。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我
国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未来,化纤行业将进入大规模企业并购时代,化纤行业市场
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环境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期,同时也处于激烈的竞争和挑战
中,公司亟待引入具备丰富产业经验的股东,提升公司行业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升
公司业务拓展效率。
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控股
的恒申集团将成为美达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陈建龙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恒申集团以己内酰胺、锦纶民用丝、锦纶 6 切片等产品生产为核心。在化工领域,
恒申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己内酰胺生产商,建立起了以己内酰胺生产为核心的全球化工新
材料产业集群。在化纤领域,恒申集团是全球领先的聚酰胺切片、锦纶 6 生产商,致力
于打造全球合纤科技生态生产基地。目前恒申集团业务遍及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2022
年位列中国企业 500 强第 345 位,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第 153 位,福建民营企业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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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第 5 位。
陈建龙在化纤行业拥有丰富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本次陈建龙通过力恒投资认购上市
公司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未来公司与陈建龙所控制的化纤行业
资产的整合将很大程度上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更好地为公司及中小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于公司银行贷款的偿还及流动资金的补充将有效解决
公司未来发展所产生的资金缺口。此外,资本实力的夯实和财务结构的改善将有助于公
司进一步打开银行信贷空间,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持续可靠的资金融通支持。随
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有序扩张及资产质量的持续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吴航路 1000-150 号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MK9X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签署日,力恒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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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恒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
重大交易情况。
力恒投资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使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资金取得认购资金的情
形。
力恒投资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的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持
股 5%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
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力恒投资本次认购资金不属于利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质押取得的融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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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
他代持情形。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发行人(甲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78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中国法律规定的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进行其他除息、除权行为,将对前
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8,910,329.08 元,发行数量
不超过 158,441,886 股(含本数),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认购。
双方确认,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本次发行方案为准。
(3)认购方式、股票交割及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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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认
购方应在收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本次发行之缴款通知书后,按缴款通知书的
要求 10 个交易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股份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本次发行
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届时的股份比例共享。
认购方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股份。
(1)《股票认购协议》经双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
(2)《股票认购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①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本次发行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适
用);
③本次发行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④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⑤本次发行已取得其他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如适用)。
(3)除《股票认购协议》另有约定外,在以下情况下,《股票认购协议》可以在
交割日以前解除/终止:
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股票认购协议》;
②受不可抗力影响,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终止《股票认购协议》。
除《股票认购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履行其在《股票认购协
议》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违约方应依《股票认购协
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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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济损失及为追索或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行人(甲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 年 7 月 30 日
(1)协议双方均理解并同意,发行人拟向特定对象认购人发行 158,441,886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中关
于“标的股票”的定义据此相应调整。
(2)因发行人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认购人认购发行人股票的价格调整为 3.75
元/股,认购资金金额相应调整为 594,157,072.50 元。《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中
关于“发行价格”的定义据此相应调整。
(3)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新的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
(4)协议各方均理解并同意,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1)本协议经双方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与《附条
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2)《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作为《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
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约定为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以《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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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之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力恒投资,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
有发行人 23.36%股份,并将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构成发行人关联方。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证券的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3.75 元/股(本次发行初始协
议价格为 3.78 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 3.75 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58,441,886 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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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出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股份数量
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进行调整的,则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的,从其规定。
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
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四)本次发行融资间隔和融资规模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 2023 年 2 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根据 2023 年 2 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第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
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
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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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
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时须运行一个完整
的会计年度。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并
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58,441,886 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融资规模的第四
条适用意见。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354
号)。2023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因此,公司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已超过 18 个月,符合《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时间间隔的第四条适用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系通过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
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综上,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具备合理性,系理性融
资,融资规模合理。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415.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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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力恒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与上市公司
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体,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亦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持有公司 145,198,182 股股份,
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7.49%。
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公司 160,411,886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 23.36%,昌盛日电所持股份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1.15%,力恒投资将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美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坚之签署的《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
权承诺函》及《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李坚
之承诺自 2023 年 7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
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含);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李坚之
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
动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
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含)以
上时,李坚之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李坚之承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
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以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
何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任何其他
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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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达股份控股股东昌盛日电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昌
盛日电承诺自 2023 年 7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
有的 34,30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对应的表
决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
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含);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昌盛日电放
弃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动恢复;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含)以上时,昌盛日电不
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陈建龙 2023 年 3 月 1 日出具《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享有上市公司 17.00%的表决权,认购方力
恒投资享有上市公司 24.59%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成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陈建龙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
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五次
会议、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
(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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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
部呈报批准程序。
八、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与其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相同,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每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所有认
购对象均以相同价格认购,符合该条“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当相同”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3.75 元/股。(本次发行初始
协议价格为 3.78 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 3.75 元/股),发行
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该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的要求。
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符合该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该条“非公开发行证
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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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定
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情形: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105 号),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
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465),发行人不
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发行人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5)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坚
之,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五)项规定的情形;
(6)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
法行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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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
规定;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
款,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
定;
(3)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
项的规定。
定
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锦纶 6 切片、纺丝的生产销售,以及配套的纺织生产,本
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
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
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
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
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
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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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3.75 元/股。(本次发行初始
协议价格为 3.78 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 3.75 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
七条的规定。
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为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九条的规定。
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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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
十六条的规定。
的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将由昌盛日电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将由李
坚之变更为陈建龙。力恒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
购”的情形,力恒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均已作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和保
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并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
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之“(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
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33,320.81
万元,占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25.1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明细 期末余额 占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 持有原因 未来处置计划
持有蓝色星空 33.28%的 对外进行股权投
合伙份额 资,获取投资收益
持有江门农村商业银
获取稳定的收益
行股份有限公司 27,859.00 21.06% 暂无处置计划
回报
持有广发银行股份有 获取稳定的收益
限公司 0.02%的股权 回报
持有圣美迪诺医疗科 对外进行股权投
- - 暂无处置计划
技(湖州)有限公司 资,获取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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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3,320.81 25.19% - -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第一条
适用意见。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二、关于第十条“严重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第十一条“严重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理解与适用”。
截止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
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情况的第二条适用意见。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
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之“(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
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58,441,886 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在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
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融资规模的第四条适
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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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
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之“(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
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
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
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
用上述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354
号)。2023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
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已超过 18 个月。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时间间隔的第四条适
用意见。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
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
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
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
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
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59,415.71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偿还银行贷款 34,73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4,685.71 万元。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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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非资本性支出的第五条适用意见。
九、发行对象关于本次交易方案完整性的承诺
除已公开披露的发行方案、《认购协议》和《合作协议》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及其控制的实体、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及其控制的实
体之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针对本次交易方案完整性,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力恒投资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包括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
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同时,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龙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包括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其他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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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415.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总计 59,415.7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前景及可行性
分析
(一)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 106,770.30 万元,公司拟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34,73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安排如下:
拟使用募
序 借款 借款余额 集资金偿
借款银行 起始日 到期日 使用情况 利率
号 主体 (万元) 还金额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美达
公司江门分行 股份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
美达
股份
支行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
美达
股份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美达
公司江门分行 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美达
公司江门分行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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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美达
公司江门分行 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美达
公司江门分行 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常德
有限公司临澧支行 美华
总计 35,500.00 34,730.00 - - - -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安排偿还相关借款。
(1)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公司自 2014 年 9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39 亿元后,未进行过资本市场
再融资,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借款经营发展,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公司资产负
债率相比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高。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
单位:%
可比公司名称 2023.9.30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聚合顺 61.74 55.54 54.33 40.57
台华新材 55.83 46.17 42.31 44.94
华鼎股份 47.54 29.52 38.32 40.10
神马股份 66.42 62.07 67.80 72.34
恒天海龙 24.09 18.93 20.78 20.21
平均值 51.12 42.45 44.71 43.63
中位值 55.83 46.17 42.31 40.57
美达股份 61.41 54.91 52.89 48.9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占比分别为 48.98%、52.89%、54.91%和 61.41%,呈逐
年上升趋势。为了保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整体负债规模和负
债中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尽管公司努力压缩有息债务、削减利息支出,目前财务压
力仍然较大,且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 34,730.00 万元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
产负债率,减少负债规模,提升财务稳健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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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低公司利息支出,增强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年 9 月末公司银行借款金额为 106,770.30 万元,较 2020 年末增加 56,075.30 万元,
增长 110.6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短期借款 106,770.30 68,795.99 29,767.60 25,03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317.55 4,238.22 9,160.00
长期借款 - - 12,300.00 16,500.00
合计 106,770.30 81,113.54 46,305.82 50,695.00
按照 2023 年 9 月末的借款余额及利率测算,若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归还
幅降低,增厚公司业绩;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来源结构,有利于公司保持健
康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
发展,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公司计划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
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在具体资金
支付环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1)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可在一定程
度上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并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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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依据
公司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公司历史期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对公
司 2023 至 2025 年营业收入进行估算。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较
大变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
估算 2023 至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
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缺口=2025 年末净经营性流动资产-2022 年末净经营性流动资产
净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存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预付账款金额+应
收款项融资金额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账款金额+预收账款金额+应付票据金额+合同负债金额
(3)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公司未来三年用于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收入平均比例 /2023.12.31 /2024.12.31 /2025.12.31
营业收入 291,367.29 343,813.41 405,699.82 478,725.79
应收账款 13,302.46 6.87% 23,617.47 27,868.61 32,884.96
存货 44,755.07 14.73% 50,644.11 59,760.05 70,516.86
应收票据 32,649.69 7.45% 25,609.19 30,218.84 35,658.23
预付账款 6,218.02 2.45% 8,416.48 9,931.45 11,719.11
应收款项融资 12,097.93 9.27% 31,872.44 37,609.47 44,379.18
经营性流动资产 109,023.17 40.77% 140,159.69 165,388.43 195,158.35
应付账款 24,534.89 9.20% 31,644.96 37,341.05 44,062.44
预收账款 - - - - -
应付票据 42,787.60 16.15% 55,540.53 65,537.82 77,334.63
合同负债 4,378.47 2.10% 7,209.16 8,506.81 10,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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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流动负债 71,700.96 27.46% 94,394.65 111,385.69 131,435.11
净经营性流动资产 37,322.21 13.31% 45,765.04 54,002.75 63,723.24
营运资金缺口 26,401.03
成两次产线大修改造,预计未来产能利用率将持续提升,在未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
下进行测算,测算得出公司 2023-2025 年新增营运资金缺口为 26,401.03 万元。此外,
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计划中可能涉及到的新增产线及产线技改项目实施,公司营运资本
缺口将进一步放大,公司还需要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自筹弥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4,685.71 万元,低于公司 2023-2025 年新增营
运资金缺口规模。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预测谨慎,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与公司
的生产经营规模、业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
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本次发行属于通过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
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
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
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立项、土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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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四、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类
金融业务的情况。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完
毕后,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充实营运资金,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
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增强,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
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
偿债能力将大幅增强,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有效加强,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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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
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力恒投资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自陈建龙取得美达股份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只要其所控制的与上市公司
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企业达到承诺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立即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
价格按照合理方式将相关企业注入美达股份。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持有公司 145,198,182 股股份,
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7.49%。
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公司 160,411,886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的 23.36%,昌盛日电所持股份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1.15%,力恒投资将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美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坚之签署的《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
权承诺函》及《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李坚
之承诺自 2023 年 7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
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含);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李坚之
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
动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
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含)以
上时,李坚之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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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之承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
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以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
何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任何其他
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根据美达股份控股股东昌盛日电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昌
盛日电承诺自 2023 年 7 月 30 日起 36 个月内(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
有的 34,30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对应的表
决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
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含);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昌盛日电放
弃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动恢复;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含)以上时,昌盛日电不
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陈建龙 2023 年 3 月 1 日出具《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享有上市公司 17.00%的表决权,认购方力
恒投资享有上市公司 24.59%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成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陈建龙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昌盛日电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由李
坚之变更为陈建龙。陈建龙控制的关联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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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锦纶 6 切片、纺丝的生产销售,以及配套的纺织生产。
陈建龙先生实际控制的恒申合纤、恒新纤维、恒聚新材、恒诚新材、恒申工塑、力
源锦纶、力恒锦纶和恒申寰宇等 8 家企业从事锦纶 6 切片和纺丝的生产、销售,与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 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情况
恒申合纤 锦纶 6 切片、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
恒新纤维 锦纶再生纤维生产与销售
恒聚新材 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
恒诚新材 锦纶 6 切片的生产与销售
恒申工塑 膜级切片的销售
力源锦纶 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
力恒锦纶 锦纶 6 切片、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
恒申寰宇 膜级切片、工塑级切片的销售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
(二)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出具承诺如下:
“一、对于本人所控制的与美达股份从事的切片、纺丝及纺织印染布等相同或相似
的同业竞争业务的企业或资产,本人将促使其尽快满足以下全部必要条件,此后立即按
照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履行审核和决策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美达股份,并在力
恒投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 60 个月内完成,从而妥善解决与美达股份之间的同
业竞争。前述必要条件指:
规定;
强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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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等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二、就无法或合理预计无法在承诺期内完成上述第一条所述的资产注入计划,本人
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妥善解决与美达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
三、就本人所控制的经营范围与美达股份实际从事的业务相同但实际未从事相关相
同业务的企业,本人承诺将变更该等企业的经营范围(本人针对拟注入企业或资产开展
的投资或者经营活动除外)。
四、自力恒投资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至上述涉及同业竞争的企业或资产
完成资产注入之日止,本人将确保该等经营主体采取如下措施:
美达股份可以满足招标要求,则上述经营主体主动退出投标;
五、本人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问题外,本人将
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本人控制的企业再作为控股方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构成潜在的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针对拟注入企业或资产所开展的投资
或者经营活动不受限制)。
六、在本人拥有力恒投资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将积极督促力恒投资履行避免与美
达股份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七、本人在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人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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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
格遵守全部承诺。
八、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
持续有效。”
同时,针对避免同业竞争,力恒投资出具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对美达股份保持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美达
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美达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
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美达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
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美达股份产品相同、相似的业务活动。
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
格遵守全部承诺。”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需向陈建龙控制的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
商品。本次发行完成后,若陈建龙控制的公司与本公司产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为充分保护权益变动完成后的上市公司的利益,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力
恒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
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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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利益。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偿责任。
同时,力恒投资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如有,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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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3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美达股份”)于 2014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123,626,373 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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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管理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一)经营业绩
下滑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控股股东
股权质押及冻结风险”。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三)本次发行
完成后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四)主要原材
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五)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五)机器设备
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六)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
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坚之先生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与即墨新动能签署《债权投
资协议》,协议约定:即墨新动能向昌盛日电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债权投资,投资
款一次性或分次发放,债权到期日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若昌盛日电在任何一笔债权投
资存续期内不能全部偿还即墨新动能的债权投资本金及收益且不能提供其他即墨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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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认可的增信方案,则应将其届时持有的 154,411,124 股发行人股份(以及该等股份因
发行人送转产生的新增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排他地、唯一地、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即墨新
动能行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债权已到期且昌盛日电尚未偿还相应款项,即墨新
动能亦未要求昌盛日电履行表决权委托义务。若未来即墨新动能要求行使表决权委托的
权利,则可能对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与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己内酰胺,采购金额分别为
年 1-9 月,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切片,销售金额分别为 199.03 万元和 6,821.86 万元。若
公司不能很好地管理关联交易,则仍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八)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77%、9.28%、4.52%和 2.43%。公司主
营产品的毛利率受到己内酰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己内酰胺价格仍出现持续大
幅下跌的情况,将增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同时,锦纶
行业依然是长周期性、竞争白热化形势,近年来,国内锦纶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
争取优质客户、维系市场份额频繁采取降价手段,下游厂商亦普遍对采购价格实施管控
降本,行业竞争呈现进一步加剧态势。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将导致发行人面临产品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九)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作为国内锦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在差别化、功能性产品生产技术及设备创
新改造技术等方面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和生产经验
的积累,公司产品质量已达到了国内外领先水平。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有效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并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合同,而且尽可能地通过建立技术防火墙制度来
防止个别人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垄断,但仍有可能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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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有相当严格的控制标准。尽管公司拥有较为完善
的质量控制体系,但若公司未来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不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导
致客户要求退货、索赔甚至导致公司失去重要客户,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十一)环保监管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公司经营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
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公
司已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
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排放
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随着国家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
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
定影响。
(十二)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续期的风险
公司获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4005905,发证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9 日,证书
有效期为三年。由于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尚未完成,若期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
行人无法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期产生
一定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3,054.04 万元、22,607.11 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若公司客户未来经营情况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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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37,975.95 万元、43,707.57 万元、44,755.07 万元、
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2,158.06 万元、2,920.41 万元、5,044.72 万元和 3,578.58 万元,
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38%、6.26%、10.13%和 7.91%。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
模式,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存货将面临减值风
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失的风险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通过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456.50 万元、
定幅度波动时适时结汇,尽量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影响。但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
大以及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增加,可能带来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国际市场销售业务为公司的业务板块组成部分之一,随着公司
国际业务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增加,如公司出现汇兑损失,将对
公司利润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七)资产负债
率较高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若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
净利润扭亏为盈后未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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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以及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
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投
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
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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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董事:
何洪胜 郭 敏 吴晓峰
孙 磊 吴道滨 李晓楠
陈玉宇 高 琦 林 涵
监事:
王 妍 苏建波 薛泰强
高级管理人员:
郭 敏 汤光宇 胡振华
宋 明 杨淑垒 邹成就
卓琼辉 李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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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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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坚之
实际控制人签名:
李坚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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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李 鸿 胥 娟
项目协办人:
周 聖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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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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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常 晖 林煌彬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蔡仲翰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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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
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刚 张劲 江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增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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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
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
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未来进一步控制成本,研发差异化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适用性和附加值。通
过合理调整及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新产品的产销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在开拓现有业务基础上,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拓展业务机会,
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
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
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中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本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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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若上述制度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存在不符之处,上市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
订。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
制度保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
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
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做出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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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
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
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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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签章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