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7,385,589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因解除限售日期 2023 年 11 月 18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
核准,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前 总 股 本 为 100,800,000 股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后 总 股 本 为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13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7,385,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57%,限售期
为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1月2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2)间接持股的除蒋立外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
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
(1)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①本人在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本人所持首发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③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在满足股
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
④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
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
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
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美埃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美埃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7,385,589股,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7,385,589 /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