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9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和辉”),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浙江和辉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8,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
浙江和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1,500 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已审议的预测担 本次担保金 已提供担保余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保额度(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
浙江和辉电力
管理股份有限 154,700 28,200 121,500
燃料有限公司
公司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
称“交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
交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 2023 最保 0312,公司
在 13,2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浙江和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辉同长沙国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国贸”)
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长沙国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公司在 1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浙江和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
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下列
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23 年 度 预 总经理办公会 2023 年 度 预
测 担 保 额 度 调剂额度(万 测 担 保 额 度
(万元) 元) (调剂后)
(万
元)
郑州嘉瑞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 414,221 -20,000 394,221
瑞茂通供应链
司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浙江和辉电力
燃料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98246669Q
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 1 日
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 17 号 3 幢 506 室
法定代表人:张首领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食品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畜牧渔业饲料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2 年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3 年 三 季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与瑞茂通关系:浙江和辉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和辉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担保金额:13,2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长沙国贸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
代垫资金、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人实际垫付的有关手续费、杂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
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浙江和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申请
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
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
项认为:本次担保预测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 2023 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
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
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测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265,537.6750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57%。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915,428.6750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9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