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
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充分沟通与论证,同意终止控股子公司珠海丽
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
业板上市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阳刚先生及陶德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同意丽珠试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通过聘请具有
相应资质的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创新层。本次挂牌完成后,丽珠
试剂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未来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终止筹划控
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阳刚先生及陶德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