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志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
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包含 2 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签署相关协议。本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9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制度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