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
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陈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