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思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18,883,558.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04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002,412,490.3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
月 15 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584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
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并使用 3,156 万元募集资金向高
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与高芯思通、保荐机构中天国
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就“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
户,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披露,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含:高芯思通芯片相关业务 3,156.00 3,156.00
合计 130,681.61 130,681.61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公司拟变更地
点至江苏省南京市。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经过充分调研和审慎评估及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前提下,
公司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原因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
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产业。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加速和国防科技
工业体系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电子信息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已进入快
速发展通道。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业务规划,结合电子信息装备增长及市场需求
增长趋势,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的未来产能,为更有效的使用募
集资金,提高公司抵抗风险能力,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加快电子信息
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谨慎考虑公司产业长期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的情况,为满足业务拓展和生产基地布局的战略需求,综合考虑到未来
市场环境和建设成本,并在对电子信息产业链较健全地区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
决定在南京投资建设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近日公司通过谈判方式拟与南京江
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建设协议》,该协议为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的提供了必要基础,公司认为实施地点的调整有利于该项目的有效开展,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业集中发展。
因此,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调整为南京市。
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之后项目建设的土地选址及购置流程、基地建设
准备、设备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经公司审慎研究,将电子
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公
司将继续加快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争取早日使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加快释放产能。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及延期是基于当前行业发展、宏观经济情况
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
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存在改变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
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之后,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
要,在审慎评估及进行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内容可能优化调整,
实施主体可能会发生变更,届时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上海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投资建设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需取得建设用地、有关主管部门项目
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并且投资建设项目
亦存在由于政府政策变化、国家或地区产业政策或安全环保监管要求变化等不确
定因素导致的变更、延期、中止等风险,从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及实施造成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履行的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
期事项基于当前行业发展、宏观经济情况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正常推进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
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增 刘铁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