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北京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
十分开始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
广场 A 座二层多功能厅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会议基本情况、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 审议各项议案
四、 填写表决表并投票
五、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六、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 宣读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晖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晖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刘晖女士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
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
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除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披露者外,刘晖女士在过去三年内
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
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刘晖女士不持有香港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此外,刘晖女士之选举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司股东注意的事项。刘晖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刘晖女士简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刘晖女士简历
刘晖,女,1970 年 2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年 7 月起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3 年 4 月
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至
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并先后兼任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国寿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09 年至 2014 年担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
理。2005 年至 2009 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部总经理助理、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副总经
理、交易管理部总经理。1992 年至 2005 年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刘女士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议案二:
关于选举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阮琦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阮琦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阮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阮琦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
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
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除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披露者外,阮琦先生在过去三年内
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
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阮琦先生不持有香港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此外,阮琦先生之选举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司股东注意的事项。阮琦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阮琦先生简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阮琦先生简历
阮琦,男,1966 年 7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首席
风险官。自 2023 年 7 月起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
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首席信息技术执行官。2014 年
至 2016 年担任中国人寿数据中心总经理兼本公司信息技术
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2004 年至 2014 年担任本
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期间,
先后担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脑处副处长,信息技术部副
经理(主持工作)、经理。阮先生系高级工程师,1987 年 8
月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与通信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
位,2007 年 12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 EMBA 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
议案三:
关于选举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冰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冰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李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
董事。李冰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并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
起直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李
冰先生不在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或薪酬。
除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披露者外,李冰先生在过去三年内
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
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李冰先生不持有香港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此外,李冰先生之选举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司股东注意的事项。李冰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李冰先生简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李冰先生简历
李冰,男,1975 年 5 月出生。现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2021 年至 2023 年 8 月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合规负责人、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总经理。2010
年至 2021 年期间,曾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负责人、法律责任人,并先后担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
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法律合规部
总经理。李先生先后毕业于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拥有
法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