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义乌分行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义乌市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康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康优”)在 2023 年
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为债务人依据主合同约
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担保审议情况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2.85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
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公司为东阳康优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预计授信额度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东阳康优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
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东阳康优实际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本次新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目前 增担保 占上市公 是否
担保方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额 度 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例
率 (万元) ( 万 期净资产 担保
元) 比例
资产负债率低
公司 东阳康优 80% 5,000 5,000 2.16% 否
于 70%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东阳康优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344076658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飞
成立时间:2015 年 5 月 18 日
经营期限:2015 年 5 月 18 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汉宁西路 412 号(白云街道焕山)
经营范围:初级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蔬菜批发、零售、仓储服务;生产加工:腌腊肉制品;生猪屠宰(限分支机构经
营);自营进出口业务。
朱俭勇 朱凯 朱俭军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4.03%
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杜新龙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吕航
浙江省东阳康优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元人民币
项 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263,945.71 76,527,739.01
负债总额 4,794,457.05 18,435,459.99
净 资 产 52,469,488.66 58,092,279.02
项 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5,207,615.62 191,821,959.88
利润总额 8,240,876.77 5,622,790.36
净 利 润 8,240,876.77 5,622,790.36
备注:控股子公司东阳康优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东阳康优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拥有绝对控股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东阳康优经营情
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东阳
康优业务发展,由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阳康优本次融资担保金额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公司未要求少数股东按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和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于2023年11月7日在义乌市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康优在2023年11月7日至2027
年9月21日期间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
民币5,000万元。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为债务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
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
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
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
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
权的一部分;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
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
如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
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债
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
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
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保证期间为根据主合同
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届保证期间为
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
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
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470,045万元,占公司2022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5.80%、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
为52.98%。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71,725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
计净资产比例为101.63%、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0.63%,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
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