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 汇通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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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
队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未
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资金不足购买 100 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
满;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
公告前一日;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
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3)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
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 3 年内转让(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授予)的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执行。
  (2)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3)每日回购股份数量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合理安排
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4)回购股份的数量: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9.48 元/股(含),
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分别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10.97 万股和 421.94
万股,约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和 0.90%。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4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
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
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的股
份未能在公司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
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届时具体事宜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
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
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
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
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
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
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汇通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前,
                     “汇通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存续状态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高碑店支行   100850968111   正常使用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高碑店支行   101210972186   正常使用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高碑店支行   8111801012801029160   正常使用
  鉴于公司的中国银行账户 100850968111 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
全部用于《徐水区 2021-2022 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EPC)
项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计
划近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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