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2023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证券之星 2023-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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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云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2023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财务顾问”)
接受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或“收购人”)委托,担任
山能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鼎科技”或“公
司”或“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本
次收购的收购方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云鼎科技公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
收购报告书》
从 2022 年 11 月 2 日至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
结合公司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临时公告,本财务顾问出具 2023 年第三季度
的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云鼎科技提供,收购人与云鼎
科技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
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安排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证监许可[2022]2038 号)核准,云鼎科技于 2022 年 10 月以 5.66 元
票的批复》
/股的价格向山能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153,279,347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山能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至 35.93%,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山能集团已经承诺,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东大会审议批准山能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云鼎科技股份的议案。云鼎科技
技股份。
   因此,山能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山能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
生变化。
    (二)本次收购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本次股份认购事宜;
行方案;
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
出收购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三)交易股份过户情况
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
支付。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74 号),截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中
信建投证券已收到云鼎科技本次发行的全部募股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73 号),截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止,公司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7,561,104.02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股本人民币 153,279,347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06,755,373.82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
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收购人和上市公
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收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收购人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已完成相应验资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二、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云鼎科技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的规定和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
的内部控制制度。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运作,未发现其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收购
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云鼎科技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公开承诺情况
   根据《收购报告书》,山能集团对股份限售期、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
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作出了相关承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山能集团不存在
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自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以来,山能集团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如下:
  (一)自《收购报告书》签署日起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收购人没有改变
云鼎科技主营业务或者对云鼎科技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自《收购报告书》签署日起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
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
的重组计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收购人没有对云
鼎科技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
者与上市公司购买、置换资产有关的重组计划。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根据《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改变上市
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 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
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如果未来根据上
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持续督导期内,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孔令涛先生申请辞去
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十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付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付明
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收购人没有对可
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收购人没有对云
鼎科技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收购人没有对云
鼎科技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收购人没有其他
对云鼎科技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山能集团不存在未履行其他
约定义务的情形。
  六、持续督导总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截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本财务顾问对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的持续督导期限
已届满。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履行
了收购过程中的报告、公告义务;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其作出承诺
的情形;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或
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
发出要约收购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3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
导总结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卢星宇            王玉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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