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8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军工产业的布局,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与是否风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是否风格”)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受让是否风格持有的公司控股子
公司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光”)的29.52%股权,对应新
瑞光的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截至目前,是否风格已向新瑞光实缴出资370万元,
因此公司与是否风格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以是否风格实缴的370万元为交易对价。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新瑞光68.88%的股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
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金额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因此
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长批准后即可生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软件设计;软件开发;销
售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鞋帽、化妆品、文具用品、珠宝
首饰、摄影器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针
纺织品、通讯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北京琉彩华星商贸有限公司 700 70%
北京东方富雅商贸有限公司 300 30%
合计 1,000 100%
与本公司关系:是否风格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瑞光的少数股东,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是否风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
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
金属材料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增材制造装备
销售,3D打印服务,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黑
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孝感友联长鑫信息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风格(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
蒙晓荣 65.046 1.60% 65.046 1.60%
合计 4,065.046 100.00% 4,065.046 100.00%
新瑞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前,公司直接持有新瑞光 39.36%的股
权,通过孝感友联长鑫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决权委托,拥有新瑞光
拥有新瑞光表决权 98.40%。
经核查,新瑞光产权清晰,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
项、查封或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732.15 46,023,903.19
负债总额 232,186.83 30,232,584.29
净资产 -168,454.68 15,791,318.90
项目 2022 年(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1,584.16 6,927,009.87
净利润 -40,892.52 190,220.80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方式:协商确定。
定价依据:根据2023年5月对新瑞光的增资价格确定本次收购价格。
五、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是否风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持有湖北新瑞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9.52%的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让。
(1)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标的股权实缴370万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实
缴的370万元作为本次转让标的股权的对价。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上述
股权转让款370万元。
(1)甲方承诺,在其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配合
乙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并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
(2)标的股权完成工商过户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认缴股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0 68.88
孝感友联长鑫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 29.52
蒙晓荣 65.046 1.60
合计 4,065.046 100.00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
议内容予以书面变更。
(2)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向有目标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办理工商
登记需要另行签订工商要求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
约定为准。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新瑞光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 39.360%增加到
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