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
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孙公司业务日常经营
发展等需求,促进孙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
制。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
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剑非
孙锋
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