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股票代码:688251)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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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由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
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
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 至 17:30 办理会
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
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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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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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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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计投票议案
(六 )与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发 言 及 提 问
(七 )与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对 各 项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八 )休 会 (统 计 表 决 结 果 )
(九 )复 会 , 宣 读 现 场 会 议 表 决 结 果 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十 )律 师 宣 读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十 一 )签 署 会 议 文 件
(十 二 )主 持 人 宣 布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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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 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
委员会。 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
门委员会成员均为 3 名,并各设一名召集 门委员会成员均为 3 名,并各设一名召集
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其中 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合肥井松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
具体办理后续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
为准。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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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全文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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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