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3-05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
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等。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发行 130,725,552 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京投公司全部以现金参
与认购。京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京投公司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740,777,597 股,京投公司直接持有
股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130,725,552 股计算,本次发
行后,京投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427,036,54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友
  注册资本:17,315,947.49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
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
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
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京投公司总资产 8,212.80 亿元、净资产 2,874.43
亿元;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50.85 亿元、净利润 24.14 亿元。
                                            (合并报表
口径,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京投公司总资产 8,535.52 亿元、净资产 2,973.66
亿元;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42.25 亿元、净利润 14.47 亿元。(合并报表
口径,未经审计)。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京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京投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认购金额、
认购数量、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
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京投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后,
京投公司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变化。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投发展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