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3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
性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
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53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为人民币 42.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4,215,801.8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23BJAA10B0607)。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根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00,538.14 10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不
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
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本次现金管理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
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
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
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
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
规定对投资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
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
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
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
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