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和现
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许广彬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选举许广彬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高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
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长许广彬先生担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许广彬、庄盛鑫、蒋华(独立董事) 许广彬
审计委员会 陆健(独立董事)、曾广锋、丁琛(独立董事) 陆健
提名委员会 蒋华(独立董事)、许广彬、陆健(独立董事) 蒋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琛(独立董事)、许广彬、陆健(独立董事) 丁琛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5
经董事长许广彬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庄盛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安宁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公司决定聘任高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侯琳
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7)。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
定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高华先
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不领取非
独立董事津贴,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曾广锋先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
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 36 万元(税前)加绩效奖金。非独立董事侯铁成先生领
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15 万元/年(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5
董事侯铁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
定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5 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陆建先生、蒋华先生、丁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
定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薪酬标准为
基本年薪 103.2 万元(税前)加绩效年薪加奖金。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高华先生薪
酬标准为基本年薪 95 万元(税前)加绩效年薪加奖金。董事会秘书安宁女士薪酬标准为
基本年薪 72 万元(税前)加绩效年薪加奖金。财务总监侯琳琳女士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
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高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8)。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9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5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5
附件:人员简历:
学 EMBA,中国政协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合肥市工商联副主席、国家数字政府建设服
务联盟副理事长、长三角信创产业协会会长、长三角企业家联盟理事,江苏省青年企业
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安徽省青年徽商商会副会长,中国云计算先驱者和领军人物;中
国互联网知名站长,曾荣获 2018 年度互联网十大新锐人物,江苏省十大科技杰出企业
家,2018 年度中国云计算行业特别贡献奖;2019 年全球杰出锡商人物;被中国电子信息
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传媒评为“2020 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大领军人物”。
一;2003 年至 2007 年,任厦门蓝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至 2009 年,任世纪互
联副总裁,云计算业务负责人,2009 年至 2010 年,任万国数据销售副总裁;自 2010 年
至今,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
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 60,166,793 股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至 2000 年任美国康柏电脑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专员;2000 年至 2001 年任美国 AMD 有
限公司中国区公关经理;2001 年至 2005 年任美国 Turbo Linux 软件有限公司大中华区市
场总监;2005 年至 2017 年任美国 Novell/SUSE 软件有限公司亚太区高级市场总监;2017
年至今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高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宝润(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 2019 年 11 月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投融资部总监。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不持有公
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5
资格,中级会计师。2008 年至 2012 年,任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至 2016
年,任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 年至 2020 年,任无锡威唐工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安宁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05 年至 2006 年,任艾来得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
管;2006 年至 2010 年,任罗地亚香料(无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 年至 2015 年任
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至 2023 年 8 月,任华云数据控股集团财
务总监;2023 年 9 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侯琳琳女士不持
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