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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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发出通知和会议
材料,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际出
席董事 14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
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商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可支配现金流,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公司业
务发展,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伟置业”或“项
目公司”)将所持物业作为底层资产,由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由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管理人”)作为管理人,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
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
划”),公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
人在发生约定的差额支付启动事件的情况下对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
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并作为回售承诺人
在专项计划每满 3 年,若新伟置业未全额还款导致专项计划进入回售登记期时承
诺自行或指定本公司对经登记确认回售的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赎
回。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01 亿元,期限不
超过 18 年,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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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底层资产存量负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本次专
项计划成立后,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该等授
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商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二、审议通过《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
届满,为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同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
存续期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亦相应延
长,由管理委员会在 2024 年 9 月 27 日前综合市场情况判断择机出售,出售后将
根据实际交易变现及信托清算所得情况,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返还给
全部持有人。
车建兴先生、李建宏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因而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