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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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巨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巨一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6.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5,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8,436,816.0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7,063,183.96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1 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
      系统产业化项目
      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
      建设项目
      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
      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
      目
         合    计        200,285.00    200,285.00    147,706.32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
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满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巨一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满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
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巨一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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