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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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
事7人,其中董事长孙中伟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独立董事牛强先生、独立董事
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中伟先生、温美婵女士、楚婷女士、白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 7 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提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后,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
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经过充分讨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
  (1)提名孙中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中伟、温美婵回避表决。
  (2)提名温美婵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温美婵、孙中伟回避表决。
  (3)提名白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白炜回避表决。
  (4)提名楚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斐先生、吴辉先生、谷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7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后,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
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经过充分讨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
  (1)提名李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斐回避表决。
  (2)提名吴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辉先生回避表决。
  (3)提名谷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中伟、温美婵、白炜、
李斐、吴辉回避表决。
  为推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并参照所处行业
和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会拟定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中伟、温美婵、白炜、李斐、吴辉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累积
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总经
理工作细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
审计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工艺与制品专业,大专学历。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5 月,担任
长信(香港)有限公司销售员;2002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参与筹建并担任深圳
市金微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参与筹建并历任深圳
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
担任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中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26%的股份,通过深圳市钜宝
信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宝信泰”)、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盛”)间接持有公司24.70%的股份;温美婵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5.86%的股份,通过钜宝信泰、嘉美盛、深圳市嘉美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惠”)、深圳市成千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千亿”)间接持有公司17.50%的股份;孙中伟、温美
婵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6.32%的股份即8,276.45万股,孙中伟、温美婵夫
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钜宝信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嘉美盛、
嘉美惠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中伟先生系嘉美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温美婵女士系嘉美惠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中伟先生与公司副董
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系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与公
司监事吴宗林先生系表姐弟关系,除此以外,孙中伟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大专学历。2003年11月至2011年7月,担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深圳市便利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深圳市库比蒂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监事;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深圳市爱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
年5月至2014年1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0
月至2016年6月,担任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担任开
曼群岛杰克瑞公司董事;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2020年8月,担任深圳市华宝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美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86%的股份,通过钜宝信泰、
嘉美盛、嘉美惠、成千亿间接持有公司17.50%的股份;孙中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婵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6.32%的股份即8,276.45万股,孙中伟、温美婵夫
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钜宝信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嘉美盛、
嘉美惠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中伟先生系嘉美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温美婵女士系嘉美惠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温美婵女士与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孙中伟系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与公司监事吴
宗林先生系表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技大学工业设计专业,本科学历。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蓝鲸工业
产品造型开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嘉兰图
设计有限公司高级设计师;2007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创想二一工业
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总监;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自由职业;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设计主管,2016 年 9 月至
今,历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主管、设计经理、工业设计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炜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2.41%财产份额,
嘉美盛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白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32万股。嘉美盛为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以外,白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学兴湘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担任香港捷佳电子有限
公司外贸销售;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担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办
助理;2013年4月至2016年8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知识
产权负责人;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兼知识产权负责人;2018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助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
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楚婷女士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0.62%财产份额,
嘉美盛持有公司股份1,092万股,楚婷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6万股。嘉美盛为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除此以外,楚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3年7月至1997年12月,
担任山东省地矿局实业总公司会计师;1997年12月至2001年3月,担任山东正源和信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担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2004年3月至2010年3月,担任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会计
管理中心高级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担任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总监;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担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7月至2017年9月,担任深圳市福盛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
任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2019年
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恒生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担任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大学(北京)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8年5月,历任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投资部总经理、汽车产业研究中心总经
理、研究总监;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伊维规划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海融惠达(青岛)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伊维碳科重庆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硕士。2015年至2017年,担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至今,
担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2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北鼎
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谷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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