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三)
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 3 人,实际出席监事会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三
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 15 名激励对
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为 8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合计 286.16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
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
形,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