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情况下,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7.04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04 元/
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14.89 万股至 25.5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比例为 0.1112%至 0.190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23%。
最高成交价为 26.5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55,98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
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