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4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1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 5 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公司监事贾丽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
表决,其余 4 名监事为现场表决)。公司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
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 定期报告》
《关于做好主板
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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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
为: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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