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4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
事 9 名(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副董事长郭树旺先生、董事刁培滨先
生、樊春艳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 5 名董事为现场
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袁新勇先生
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6,95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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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在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与公司作为贷款一方向银
行申请的 6,950 万元贷款到期后,向其提供 6,950 万元委托贷款,相应
减少其银行授信金额,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 LPR 利率。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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