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 东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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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东宏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孔祥勇、鲁昕、魏学军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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