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第 6—9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8-9 页
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2-442 号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崇德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崇德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要求编
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崇德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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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崇德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崇德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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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1,5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0,200.00 万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016.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2,18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
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2,794.6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9,389.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或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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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或核准文号
年产 3 万套高精滑动轴承 2101-430371-04-01-
高效生产线建设项目 103894
高速永磁电机及发电机产 2101-430371-04-01-
业化项目 84459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19.57 4,519.57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 计 52,963.68 52,963.6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08,708,834.5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 占总投资的比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例(%)
年产 3 万套高精滑动
轴承高效生产线建 38,129.12 9,873.44 25.89 9,873.44
设项目
高速永磁电机及发
电机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19.57 811.12 17.95 811.1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合 计 52,963.68 10,870.88 20.53 10,870.88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380,859.35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8,016.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00.00 146.23 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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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
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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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
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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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刘利亚是中国注册会
计师,未经刘利亚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
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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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易幕丽是中国注册会
计师,未经易幕丽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
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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