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3-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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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保障公
司财产物资安全、完整,保证经营目标、方针政策顺利实
施,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
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风险控制部。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相关规定,独立行使
内部审计监督权,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党委、
董事会汇报,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内部
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内部审计实施程序
  第五条 风险控制部应根据公司重点业务和领域、经
营管理风险点、财务收支和管理层关注的事项,制定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中应明确指定实施负责人
和执行人,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
计方式和完成时间。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一般采取抽查、每月定期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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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审计工作结束后,形成的审计建议或意见须
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充分沟通交流,形成改进方案,被审
计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整改。
         第三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八条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
位或部门应当明确整改第一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并将整
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风险控制部,形成问题整改闭
环机制。
     第九条 风险控制部应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整改
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条 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
问题,风险控制部应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制定或完善相关
管理制度的建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
         第四章 内部审计人员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
件:
  (一) 具有会计、财务、税务、工程造价等相关专
业知识和经验;
  (二)了解审计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熟悉审计流程、
方法、标准和规范;
  (三)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审计工具和软件,有效地进
行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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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
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
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五章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风险控制部应对实施的审计项目建立审
计档案,根据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审计报告、
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底稿、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立卷
归档。审计档案销毁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批准
销毁审计档案列出清册存档。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不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拒绝审计或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整
改通知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拒不改正或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由公司依纪依法
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内部
审计人员,由公司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或上级相关规定不一
致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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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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