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代码:118045 证券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盟升科技”)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
建设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借款利息为无息,盟升科
技可以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
需求,公司将分批次拨付前述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52 号),
公司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00 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人民币 5,272,641.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727,358.49 元。本次
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838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 251,365,500.00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301,365,500.00 300,000,000.00 294,727,358.49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盟升科技,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25,0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借款形式将 2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划转至盟升科技
“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
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借款利息为无息,盟升科技可以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
还或到期续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分批次拨付前述借款。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93659448J
登记机关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
注册地址
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 350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荣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8,000.00 万元人民币
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及销售;
电子产品技术咨询及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
贸易。(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
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终端设备研发、制造、销
主要业务
售和技术服务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
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19 日
股权结构 盟升电子持有 100.00%股权
盟升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6.30/2023 年 1-6 月 2022.12.31/2022 年度
总资产 130,761.09 107,015.25
净资产 47,056.43 42,879.47
营业收入 22,691.05 35,913.04
净利润 3,984.57 5,532.11
注:上述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该等子公司财务
数据进行了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盟升科技提供借款系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盟升科技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仅用于“电子对抗装备科研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盟升科技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七、本次提供借款履行的程序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的议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
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
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