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7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
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北京元隆雅图文
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人员保持一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确定 2023 年 10 月 2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授予价
格为 13.15 元/份,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0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
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
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
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该议案获通过。
监事李娅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
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
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该议案获通过。
监事李娅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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