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7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以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5 元/
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期权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 人,授予 84.00 万份股票期
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核心团
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
制定了《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
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边雨
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公司制定并拟实施《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
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边雨
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对《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2)授权董事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框架范围内提取奖励基金;
(3)授权董事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框架范围内设立和实施各期员工持
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框架范围内确定、调整参与各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人员名单及分配份额;
(5)授权董事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框架范围内确定、调整各期员工持
股计划股票来源及资金来源形式;
(6)授权董事会确定、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受让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
票的交易价格(如有);
(7)授权董事会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框架下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
并选聘为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签署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
作出决定;
(1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
相应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权利的事宜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边雨
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