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12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6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7,168,141 股(以下简称“2022 年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29,999,969.1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2]
第 2-0006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就本次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5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截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已将前述 25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全额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资金仍在使用期限内。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项目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760,775.00      713,000.00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余额为 11.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0.00 亿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20.16 亿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
    置的情况。
      三、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
    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
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赛力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