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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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恒烁
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
东大会的各项工作,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
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
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为了顺利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
原件与预约登记的材料进行查验核对。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
言者。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简明扼要。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对于与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消息、损害公司和股东共同利益
的问题,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
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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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
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多填、错填、没有
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
填写完成后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
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住宿,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模式,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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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
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 11 号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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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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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聘任 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 年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要求,对 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执行了邀
请招标流程,分别邀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三家
会计师事务所,从执业记录、资质、质量管理水平、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对各家
进行了严格评价,最终确认容诚作为 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且对本公司
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拟聘任容诚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72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267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51
业务收入总额 266,287.7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客户家数 366
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
(含 A、B 股)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
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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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
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6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
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
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额约 2038 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
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3 次。
(二) 项目信息
何时开始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项目组成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员 提供审计 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服务
项 目合 伙 孔晶晶 2011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22 年 签署过长信科技、国盾量子、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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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开始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项目组成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员 提供审计 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服务
人 股份、安徽建工、禾盛新材等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签署过长信科技、国盾量子、中旗
孔晶晶 2011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22 年 股份、安徽建工、禾盛新材等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签 字注 册
签署过安徽合力、瑞鹄模具、九华
会计师 吴舜 2014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21 年
旅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孙慧慧 2020 年 2018 年 2021 年 /
年
质量控制 2006 签署或复核过开润股份、江河创
胡新荣 2004 年 2004 年 2022 年
复核人 年 建、悦康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6 万元。2023 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
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
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3 年度的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66 万元。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6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1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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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6.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5.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5,172,6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135,532,200.0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230Z022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75,388.00 75,388.0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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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计划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发展
的需要,该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455,760,400.00 元,本次计划使用 136,700,000.00 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
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38)
。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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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定了对应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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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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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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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