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 关于对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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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3-103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份合计为 307,799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343%,共涉及激励对
象 45 人 , 公 司 就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事 项 支 付 的 回 购 资 金 总 额 为
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 1 人,支付回购金额为 205,143.00 元,。
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及激励对象 4 人,支付回购总金额 347,887.00 元;
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 40 人;支付回购总金额 8,725,894.13 元
性股票部分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97,453,068 股减少至 897,145,269 股,合计减少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2023 年 1 月 7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三十次、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份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份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
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307,799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
资金总额为 9,278,924.13 元。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修改。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修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
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律师事
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
数量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
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拟回购注
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中 7 位激励对象合计持
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3,731 股。公司拟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1 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20,097 股。以上合计拟回购注销 163,828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
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
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2020 年修订稿)>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及其摘要
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稿)>的议案》。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
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
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议案》。
  以上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授予日及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
除限售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份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以上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
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过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数量和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议案》。
  以上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情况说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本批次激励对象共有 11 人,其中满足本次 100%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1 人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计 1 人。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该 1 位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计 1 人。公司回购注销 1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8,732 股,回购注销
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897,453,068 股的 0.001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404,638,68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5 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 23.493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5 人,其中,21 人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
件,4 人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计 4 人。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该 4 位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计 4 人。公司回购注销 4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14,595 股,回购注
销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897,453,068 股的 0.0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5 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 23.836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
  (1)对于 2022 年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
(即以 2021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39 位激励对象适用此原因,涉及股份 275,972 股。
   (2)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 位激励对
象适用此原因,涉及股份 8,500 股。
   综上,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2 年度扣非净利润
增长率未能达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40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84,472 股,回购注销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 897,453,068 股的 0.0317%。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
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由 30.82 元/股调整为 30.67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2019 年、
购注销手续。
   四、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
事项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7328 号)。
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止,公司已按每股 23.4933 元回购 8,732 股,价格
民 币 9,278,924.13 元 均 以 货 币 资 金 归 还 。 公 司 变 更 后 的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25.5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68,245,280.00 元,占变
更后注册资本的 74.49%。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897,453,068.00    100.00     -307,799.00     897,145,269.00   100.00
注:1、本公告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为准。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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