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勤勉、尽责、诚信、公正,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事前
认可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
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
公司与浙江岐达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
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肖侠、解亘、蒋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