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
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无锡市康威输送机械有限公司和无锡雪浪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在管理、财务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本次为全资子公
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祝祥军 孙新卫 周辉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祝祥军 孙新卫 周 辉